背景:近日,由上海前往南京的14名乘客因火车晚点拒绝下车,并最终获得每人200元的“补偿”。对此,有人认为乘客和铁路部门之间有运输合同存在,火车晚点当然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但也有人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火车晚点有很多不可避免的因素,在《铁路法》里也没有晚点赔偿的规定,如果都要赔偿,可能扰乱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你怎么看?
就因为都不索赔才把铁老大给惯坏了
我主张乘客索赔,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促使铁路部门设法改进,从而做到准点到站。一直以来,火车晚点似乎成了“正常现象”,大家都对此见怪不怪而不去跟铁老大较较真,所以才让他不思改进。说白了,这种情况是我们乘客给惯出来的。
火车要做到准时到站应该不是太难的。因为火车跟汽车不一样,它的前进路线,中途停靠地点、时间都是固定的,在掌握之中的。那么,只要没有发生事故或遇到故障,还有什么不能准点到站的呢?现在有人站出来了,我们也别再麻木了吧。否则,会把铁老大越惯越坏的。这次铁路方面给了乘客“补偿”,更是说明他们也知错了。
至于有人认为可能会扰乱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我要说,不用担心,就算有一定影响,那也只会是暂时的——等到铁老大不敢再晚点了,铁路运输的秩序不就比现在更正常了吗?图书管理员冷加福
该不该赔不能搞一刀切
像广州和深圳之间的城际快速列车,已经实行了列车“公交化”,乘客就是冲着它的方便与快捷来的。很多人是利用它来转乘其它的火车或者飞机,这种短途的城际快速列车如果晚点了,对乘客造成了损失,铁路方面是一定要赔偿的。
而那些从我国南方运行到北方,从东部到西部的长途列车,运行区间长,有的甚至要2-3天才能到达,经常会有一些不可避免的因素发生,火车不可能像城际列车那样每次都能正点到达。在乘车之前,乘客肯定会将火车晚点这一因素考虑进去的,如果要赶时间的话,就应该选择其它的交通工具。像这种运行区间长的长途列车晚点,大家就应该持宽容的态度,而不能总是一味的指责和批评,毕竟很多时候终究“人算不如天算”。总之就是一句话,火车晚点该不该赔,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不能搞一刀切。福永读者沈炯荣
违约受罚铁老大又岂能例外?
自己制定法规,再自己予以解释,奖啊罚啊全由我自己说了算?几十年里,我们的电信、航空、电力、供水、铁路等等这些自诩为“老大”的行业,不少时候都不将她们的衣食父母——消费者的权益摆放在眼里了?晚多少点就晚多少点,停水停电就停水停电,什么时候为这样的消费者吃亏的事情付出过代价?这次好了,铁路晚点也要赔款了,不管钱多钱少,反正遇上了较真的,违约就要受罚,铁老大又岂能例外?依我说啊,这才是消费者权益在有关垄断行业得到重视的珍贵开端。
至于有人担心引发秩序问题,我觉得有点杞人忧天。只要你中规中矩地提供优良的服务,谁会没事找事地占着车厢不下来啊?反过来说一下,假如你是那些乘客,被人如此这般地“涮”了一把,而且毫无道歉的意思,你会乐意么?教师桀颖
春运情况特殊我们应学会谅解
火车晚点,一般都是有客观原因的。因为火车不像汽车,说停就能停,说走就能走。而且轨道也不像马路,来往车辆各走一边,相安无事。为了避免两车相向而行,有时不得不临时停车,这就是火车晚点最常见的客观原因。尤其是在春运期间,客流量猛然增大,很多路线都临时加开了车次,要保证旅客的安全和线路的畅通,不得不减速甚至停车让道,晚点也就在所难免了。有人说,既然这样就不要开那么多车次呗,可春运是大家都需要的呀,这也是不得已的选择。
如果是铁路工作人员的原因导致的晚点,旅客获得赔偿是理所当然的。但从报纸上看到铁路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安检员盯着安检显示屏眼睛都酸了,候车室乘务员喉咙都喊哑了,站台工作人员被旅客的行李撞起了大包还在工作……这些情景都说明铁路工作人员都在尽职尽责。既然这样,我们为什么不学着谅解呢?公司职员谭秋红
赔是该赔,但不能这样随意
拒绝下车的14名乘客获得了补偿,那其他旅客呢?这种做法太随意了!那些火车晚点也乖乖下车的旅客肯定会后悔,同坐一列车,为什么人家拒绝下车的就有赔偿,而自己却当这个“冤大头”呢?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这无疑给广大旅客提了个醒:凡是晚点,不拿到赔偿不能乖乖地离开……要是动不动就不下车,那铁路运输还有什么秩序可言,你赖在车上不下车,势必影响其它车次、导致晚点,这些乘客又由谁来赔?我看这件事应当给铁路部门敲个警钟,对晚点赔偿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比如,如果因为铁路自身原因导致的晚点,铁路部门就应当对所有的旅客进行赔偿,由于自然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的晚点,不由铁路部门承担责任。这样,都按照这规定办事,既公平又会避免许多麻烦。梅林一村读者秉愫
火车晚点乘客也要找找原因
站在乘客的立场上,我的看法有胳膊肘往外拐之嫌。我觉得在当前的国情面前,还是不能给铁路营运者太多的压力,不能让他们为不能左右的外力造成的晚点和延误埋单,这些外力包括自然力、机械力、人力等等,是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我举一个例子,就是来自乘客本身的原因,不讲秩序、不守规矩、拥堵车厢门争上抢下,落实在长途客车上,一路下来有多少个停靠站呐,站站耽误几分钟,到终点站不晚点才怪。
从另一方面说,人在旅途平安第一,为了防范危险、排除隐患,影响了车行进度也是常有的。如果我们施加很大压力要他们快,很可能牵制了他们去关注安全,这绝不是我们期望的。海饴东方花园读者张秋驰
提高火车晚点的成本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铁路法》没有规定晚点赔偿就不赔?那么,《铁路法》也没有规定火车可以晚点呀!一次我从北京乘火车到成都,准备中间办点小事情就返回深圳。按车站公布的到站时间,我还可在成都逗留6个小时,应该说绰绰有余了,成都亲人就按此时间给我预购了返深机票。没想到火车晚点7个多小时。当时通讯不便,我和亲人的身心均受到煎熬,还废了一张机票。我赶不上有客观原因,机场并未因此退我的全额机票款!谁为乘客着想了?
过去的一些政策法规缺乏人文思想,现已在作纠正。既然火车晚点较频繁,就应该早点将晚点赔偿写入相关法规。若不像处理矿山事故那样,让铁路部门付出晚点的成本,晚点现象将会更多。只有提高火车晚点付出的成本,他们才会研究提高铁路运行的科学方法,提高铁路运行管理的质量。中南花园读者高致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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