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替美容院发宣传卡的促销人员,在街上发宣传卡时竟然“发”到了女市民的胸部,引起纠纷后又把女市民的眼睛打成“熊猫眼”,闯了祸的促销人员撒腿跑了。那么,美容院是否有义务为促销人员这两下“出手”惹出的后果埋单?
投诉
拒绝美容卡遭非礼
7月31日下午,南宁市的陈小姐和一位女同事在步行街逛街。当她们走到民生商场附近时,几名拿着美容院宣传卡的男女围了上来,说凭此卡可以在旁边的美容院优惠做美容。陈小姐与女伴没有理会这些促销人员。不料,其中一名穿白衬衣的男子却仍然跟了上来,拿着一张宣传卡继续向陈小姐二人游说。见陈小姐不加理会,该男子竟然伸出胳膊紧紧贴住陈小姐的胸部挡住她的去路。陈小姐很是恼火,便谴责该男子非礼。但男子却不以为然,反而骂陈小姐有病。见男子趁机性骚扰还骂人,觉得受了耻辱的陈小姐打了该男子一耳光。男子顿时挥起拳头,三五下将陈小姐打成了“熊猫眼”,随后跑了个无影无踪。
随后,陈小姐根据该男子胸前的工作牌,找到了民生路99号3楼的彩姿贵美容院。刚开始,彩姿贵美容院负责人否认该男子是为其发宣传单的,见接警赶来的警察到后,又加上旁人的指认,才承认男子姓徐是为自己发宣传卡。在派出所里,美容院负责人答应承担陈小姐眼睛受伤的治疗费用。然而,双方出了派出所后,美容院负责人却说惹祸的男子并不是自己的员工,因而不愿承担责任。
律师
美容院要承担治疗费
昨日,记者来到民生路99号,见到在其附近有许多男女拿着美容宣传卡向路人宣传。当记者上到3楼便见到有3家美容院,刚才在楼下发宣传单的人就是在为这3家美容院发宣传单的。
记者找到彩姿贵美容院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说,因为姓徐的男子并不是自己雇请的有底薪的员工,只是兼职半个月为自己发卡,靠介绍客人上来美容拿提成,而且他并不是单单为自己一家发宣传卡,有时候也会为别的美容院发卡。所以自己没有义务为其承担责任。陈小姐眼睛的治疗费用,应该去找姓徐的男子索赔。该负责人也承认,事发当天该男子也佩带了该店的工作牌。
金卡律师事务所的谭克号律师认为:美容院应该承担陈小姐的治疗费用。因为男子虽然不是其雇请的有底薪的员工,但其既然授权他为自己发宣传卡,那么在他履行为美容院作宣传的职责过程中发生的责任应该由美容院代为承担。
来源:南宁晚报 作者: 蒋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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