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8月3日讯(记者纪燕玲 李丹 实习生 张洪娟 特约记者 陈世清)记者今天从海口市交巡警支队获悉,海口市对机动车一般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实施处罚后,一些司机多次交通违法,却拒不到交通违法处理大队接受处理,但这些司机已被依法扣满12分,除须每日按罚款数额3%缴纳加处罚款外,还必须参加驾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才能恢复其驾驶资格。海口警方从今日起,将通过新闻媒体分批曝光屡次交通违法未接受处理的当事人名单。
事件
违法“冠军”29张罚单一张未缴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自去年8月17日海口警方对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执勤民警对一般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开出《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由违法当事人当场在上面签字后,民警不进行扣车、扣证处罚。但一些交通违法当事人拿到《处罚决定书》后,并不在规定的15日期限内,依法到海口交巡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大队缴纳罚款、接受处理,而对警方开出的《处罚决定书》不当回事。
记者8月2日上午从海口警方交通违法处理大队了解到,一位叫“周仁涛”的驾驶人,自2004年9月2日至今年7月2日,已先后因交通违法被执勤民警开出了29张《处罚决定书》,但周某拿着29份《处罚决定书》,至今也没到违法处理大队缴纳过一次罚款。周仁涛因此成为海口警方实施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以来,交通违法未缴纳罚款、接受处罚的“冠军”。
代价
将交巨额罚款并“回炉”学习
部分交通违法受到处罚的驾驶员,因为没被扣车扣证,而存有侥幸心理,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机动车驾驶资格证不再实行年检,而拒不去缴纳罚款、接受处理。但执勤民警在对交通违法者当面开出的 《处罚决定书》上,已有明确规定:“持本决定书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逾期3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记12分,驾驶人必须参加驾驶员资格培训、考试。”
记者对周仁涛第一次罚款进行推算,发觉未依法按期缴纳罚款的交通违法者,其缴纳的加处罚款金额大得惊人。周仁涛2004年9月2日交通违法接到《处罚决定书》后,没有依法按期缴纳罚款,其罚款数额按照200元计算,每天需缴纳3%即6元钱的加处罚款,照此推算,周仁涛一个月就需缴纳180元钱的加处罚款。周仁涛至今已罚款29次,前后时间已达10多个月,其加处罚款额可上万元。
海口警方负责人同时向记者介绍,未依法缴纳罚款、接受处理,其扣分已满12分的驾车人,在接受处理后恢复其驾驶资格的相关程序:已记满12分的交通违法驾车人,须到交通违法处理大队接受相应处罚后, 领取《机动车驾驶员学习、考试通知书》,再到驾管部门报名,参加培训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驾驶资格。
据了解,记满12分,需重新参加学习、考试的驾车人,将按照大货车驾证260元、小车240元,摩托车100元的标准,交纳培训、考试费。
提醒
侥幸心理要不得
一些交通违法者,没有按期到违法处理大队缴纳罚款、接受处理,自以为警方开出《处罚决定书》,又没有扣车、扣证,对其驾车没有什么影响而存有侥幸心理。海口交巡警支队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按照规定,各类驾驶员资格证到了一定年限后,必须换发新驾驶证,原有驾驶证将被注消。而未接受处罚的违法者,其违法记录已被录入违法处理电脑系统,记满12分后,电脑系统将自动停止其所有需办理的业务事项。
该负责人称,应受处罚的驾驶人,到全国任何一家驾管部门换发新证,都将首先接受违法处罚,交清罚款并重新接受驾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后方能恢复其驾驶资格。
据介绍,目前海口警方已将交通违法逾期未接受处理的驾驶人名单,下发到各执交警手上,各路段执勤交警将随时进行查处。未接受交通违法处罚的交通违法者,将难逃处罚。
作者:纪燕玲 李丹 张洪娟 陈世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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