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专稿 伊拉克宪法起草委员会8月3日提交了最新版本的永久宪法草案,根据这一宪法草案,未来伊拉克将采取类似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和两院议会制,以维护国家权力的平衡和防止独裁出现。
今天,伊拉克各派政治力量将再次聚会,争取在8月15日的最后期限前完成宪法起草工作。
议会将成国家权力中心
由71人组成的伊拉克宪法起草委员会3日提交了最新一版的宪法草案。根据这则草案,未来伊拉克议会将由国民议会(NationalAssembly)和地方事务委员会(CouncilofProvincesandRe-gions)两院组成,国民议会由选民按区域选举产生,地方事务委员会按各省人口分配议员名额,两院均为直接选举。
在权力分配结构上,未来伊拉克将采取类似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但又与美国不同。在联邦制原则下,未来伊拉克国家权力将由立法、司法和行政三部分组成。立法权归议会,司法权归联邦法院(最高法院),行政权由总理行使,他同时又是最高武装总司令。总统任期四年,为国家名义元首,由国民议会选举产生。国防部长的产生则同美英一样,必须由文官出任。
伊拉克前石油部长、宪法起草委员会成员之一的塔默·加德班在解释这部宪法草案时说,“未来伊拉克的政治制度将以议会制为主,以防止独裁统治再度出现。”他还对议会的权力做出了解释,议会有权传唤和问询政府高级官员,并将有权对政府进行信任投票。
他还透露说,为解决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可能出现的矛盾,未来伊拉克还将设立一个联邦法院,对此进行仲裁和调解。
关键性问题仍存在分歧
除了上述已经达成的共识,未来伊拉克宪法仍有一系列没有解决的关键问题。
首先,伊斯兰教在立法中的地位问题。
在较早版本的宪法草案中,伊斯兰教被认为是国家立法的“主要基础”,这一观点为大部分什叶派穆斯林所坚持,他们认为《古兰经》和伊斯兰教应成为未来国家治理的基础。库尔德人和一些世俗的伊拉克领导人则对此表示反对,他们认为如果过度尊重宗教权力,会影响公民的基本自由权和妇女应当享有的权利。经过协调和磋商,什叶派穆斯林做出了让步,目前各方同意将伊斯兰教作为国家的国教和立法的“主要基础之一”。
其次,联邦制问题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虽然各方都同意未来伊拉克应避免出现过于集权的中央政府,但各方对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分配仍没有最终达成一致。库尔德人要求在宪法中明确联邦制,延续他们从1991年开始享有的自治,不受中央政府的干预。但逊尼派认为不能一下子走得太远,称如果库尔德人享有特殊权利,其他区域也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而这将导致国家的分裂。
第三,国名和语言等问题。
库尔德人要求库尔德语应当和阿拉伯语一样,成为伊拉克的官方语言,但逊尼派阿拉伯人则希望在宪法中对伊拉克的阿拉伯特性有明确阐述,同时他们反对一些获得库尔德人和什叶派阿拉伯人支持的有关“联邦制”的定义。
宪法可以是“框架式”
根据萨达姆政权被推翻后制定的伊拉克临时宪法,正式宪法的起草工作应在8月15日前完成,然后在10月15日前就正式宪法举行全民公决。伊拉克宪法起草委员会1日宣布,虽然各方对于宪法草案的部分条款仍有争议,委员会仍决定在8月15日之前如期将其提交议会审议。
一些参与起草宪法草案的人士认为,这些敏感问题短期内不易解决,因此8月15日提交的宪法草案很有可能存在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对此,日前访问伊拉克的美国常务副国务卿佐利克表示,“不必一下子决定所有的事情。”言下之意,宪法可以是“框架式”的,今后可仿效美国宪法来制定伊拉克宪法修正案。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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