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彭信琼)来自河北沧州的无业人员高军、高猛二人,曾在北京入室抢劫,5天中劫杀两人。近日,两被告人被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高军、高猛在沧州因犯罪被羁押期间相识,释放后两人预谋到北京入户抢劫。2004年9月11日,二人进入今典花园小区电梯随意选择至7楼。当二人下电梯时,迎面遇上走进电梯的杨某。因杨某穿着随意,估计走不远就会返回家中,二人决定抢劫杨某家,在7楼的楼道门后躲着。大约半小时过后,杨某果然乘电梯返回7楼,待杨某掏钥匙开门时,高猛、高军持刀上前挟持,闯入房间,将杨某捆绑、堵嘴、勒压口腔及扼压颈部,致杨某机械性窒息死亡,并劫取人民币1300余元及项链、戒指等物品,所抢物品价值人民币8130元。作案后,二人逃回沧州。
9月16日,二人在丰台区大红门附近一小区将张某刺成重伤,把张某之妻许某砍死。
经法院审理查明,高军还伙同他人于2004年8月至12月间,在河北省沧州市大肆进行盗窃,窃得摩托车5辆、电动自行车7辆,共计盗窃作案12起,盗窃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21430元。
一中院以抢劫罪、盗窃罪两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高军、高猛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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