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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上午,市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查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原纪检组长、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胡志忠等人重大违纪案件的情况。
500天查处涉案6000万元大案
“这是一起发生在司法机关的典型的大案要案。”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纪委副书记李国辉说,由于胡志忠案件涉案人员身份的特殊性和案情的复杂性,案件的调查工作一度举步维艰,但在中纪委、省纪委和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市纪委立场坚定、态度明确,全体办案人员经过近500天的日夜奋战,最终查清了胡志忠等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贿、串供等重大违纪问题。
据介绍,2004年5月11日,根据中纪委、省纪委的指示和要求,郑州市纪委成立了胡志忠案件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胡志忠在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任检察长期间贪污、受贿、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进行调查。
胡志忠案件共查处违纪党员干部5人,涉及违纪金额6000余万元,收缴赃款人民币1200万余元、14万美元、47.7万余港元、12万余加拿大元,收缴四辆轿车等赃物,挽回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2000万余元。
目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市纪委常委会决定,报市委批准,给予胡志忠、马霖、陈彤、高永亮等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触犯法律的部分,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高永亮的涉嫌违法的问题,已于先前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胡志忠挥霍无度的检察长
胡志忠,男,汉族,1950年10月出生,山东省阳谷县人,大学文化,1970年12月应征入伍,197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郑州市检察院控审处长、起诉处长,1995年任中原区检察院检察长,2003年9月任郑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4年7月28日被郑州市纪委采取“两规”措施,2004年12月24日被停职。
胡志忠任中原区检察院检察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人民币541万元(以下未标明币种的,均为人民币),收受贿赂415.9万余元、7000美元,挪用公款250万元,收受礼金、有价证券约10万元,非法占有19万余元等,违纪总额达1453.8万余元;另外有30.8万余元、13.35万美元、47.7万余港元、12万余加拿大元财产来源不明;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金额达4756.8万余元,乱支乱花,离任前,指使他人销毁有关账簿及部分会计凭证,此外,作风腐化、道德败坏,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多次参与赌博,且赌资巨大;在组织对其进行调查期间,贿赂市纪委借调的办案人员高永亮及数名陪护人员,使他们为其泄露案情,安排串供,干扰组织调查。
政治处主任百万财产来源不明
马霖,男,1953年6月出生,汉族,河北省蠡县人,1969年3月应征入伍,197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0月到中原区检察院工作,先后任刑检科副科长、批捕科科长、院办公室主任等职,1998年12月任政治处主任,2000年1月任党组成员(正科级),2004年7月28日被郑州市纪委采取“两规”措施。马霖在任中原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和政治处主任期间,受贿14.3万元,收受礼金13.6万元,违纪金额共计63.3万余元,另有100.5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陈彤,女,汉族,1959年4月出生,河南省通许县人,大学文化程度,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任中原区检察院会计,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1月任中原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2004年3月任人事科科长,2004年6月10日被郑州市纪委采取“两规”措施。
陈彤在任中原区检察院会计和办公室主任期间,贪污公款174.5万余元,受贿3万元、1000美元,收受礼金2.6万元。此外,陈彤受胡志忠指使销毁“小金库”账簿及部分会计凭证。
目无法纪以身试法
高永亮,男,1968年3月出生,汉族,河南省永城市人,中专文化,1985年参加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任郑州某单位纪委正科级纪检员,2004年5月借调到郑州市纪委帮助工作,同年12月27日被郑州市纪委采取“两规”措施,2005年3月28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高永亮在抽调至市纪委查办案件过程中,严重违反办案纪律,为胡志忠透露案情、帮助串供,干扰组织调查,先后收受胡志忠及其家人13万元。
权力失去监督是犯罪的重要原因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雷志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胡志忠、马霖、陈彤等人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严重扭曲,是他们蜕变的根本原因;权力失去监督,制度形同虚设,是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客观原因。他们身为党员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错误地认为手中的权力是自己多年奋斗的结果,以至于权为己所用,利为己所谋,不惜违犯党纪国法,大肆贪污、受贿,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破坏了司法机关执法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雷志说,高永亮身为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丧失了党性和原则,目无法纪、肆意妄为,竟然以身试法。党纪国法是无情的,他们最终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全市党员干部要以此为诫,深刻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要严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在强化教育、完善制度的同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雷志最后表示,胡志忠案件的成功查处,再一次表明了全市纪律监察机关严惩腐败的信心和决心,我们将严格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全会要求,按照市委对全市反腐败案件查办工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中的治本作用,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决不手软。
( 记者 潘燕 李鲁愿 实习生 贾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