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厚良
日前,一位市民向媒体投诉:设在北京西站的“北京向导”向问询人员收取1元、2元数额不等的“问路费”。据了解,“北京向导”是政府批准的合法企业,咨询收费已经多年,而且“收费是政府部门批准的”(8月10日《新京报》)。
看似一件小事,却引发热烈讨论,据搜狐网1万多名网友对此表态,其中87.19%的网民强烈反对,认为在礼仪之邦,给人指路是举手之劳,收费不合适,6.8%的网民认为无可厚非,属于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有6.02%的网民非常支持,认为这比私人指路收费正规多了,是一种进步的表现。大多数人的着眼点,认为收费行为与传统的社会公德相悖,因此有人戏言“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的诗句将来要改成“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先收问路费”。
“北京向导”收取“问费路”与社会公德有一定关联,它反映出道德领域过多渗入了市场经济要素的现实。虽然与私人指路收费相比,“北京向导”收取的1元、2元不等的咨询费并不算高,但是,对于城市管理者来说,这是一个关系城市品位的细节。这个细节折射出我国当前许多城市公共资讯服务的落后。依笔者之见,收费的“北京向导”的出现,与其说是对社会公德的拷问,不如说是对城市公共资讯服务现状的拷问。
近几年来,城市规模不断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的确让人一时分不清东南西北,不知道何去何从。而像北京、上海之类的大城市,情况更糟糕,不要说初来乍到的外地人找不着北,就连本地人也常迷路。正所谓,“有需求就有市场”,这就是“问路收费”的现实背景,“职业指路人”、“收费带路”应运而生,填补了政府公共资讯服务落后留下的空白。
要解决收费的“城市向导”带来的尴尬,出路在于政府要发展和完善现有的公共资讯制度,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为人性化的、更为便利的公共服务。近几年来,各大城市在完善公共资讯服务体系上做了大量工作,比如建立地名查询系统、开通公交路线网络查询等。但是,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体系仍然显得落后而低效,有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加快公共资讯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笔者以为,就收费的“北京向导”而言,将其收编、转化为政府管理下的公共服务机构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