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月前的凌晨时分,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分局城关派出所民警黄某某不慎将枪支丢失,东坡区分局悬赏寻枪。村支书陈洪波发动亲朋好友寻枪,6月5日下午2时左右,丢失的手枪终于在一中学生家中找到(本报曾作报道)。枪是怎么丢失的?陈洪波究竟该得2万奖金,还是5万?一时引得议论纷纷。
丢枪内幕
找衣服中学生偷走枪支
据了解,6月5日,东坡区太和镇新江村党支部书记陈洪波获悉枪支的下落后,当日下午即通知东坡区公安分局民警杨玉华,几人一起来到太和中学学生小李家里,从席梦思内取出了丢失55天的“七七”制式手枪,而这支枪已是锈迹斑斑。据小李说,枪是他和一位姓张的同学一起,从另一同学陈某处偷偷拿的。随即,警方对陈某进行了讯问。
陈某交代了偷枪经过,他说:“当晚,我从网吧出来觉得冷得很,刚好看到街边有一辆警车的车门没锁,就想看看能不能从车里找件衣服穿。爬到副驾驶位置,我突然看到手刹旁放着一个黑家伙,拿起来一看,竟是一把手枪。我就拿着枪离开了。”
7发子弹3发“练枪法”3发朝天打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陈某自从带了枪后,许多同学都不敢大声对他说话。陈某的同学小刚说:“陈某曾把枪和子弹一起拿给我看,他还曾带到班上炫耀。”小刚还说:“我们班同学都知道陈某有一把真枪,但不敢向老师汇报,害怕他找我们算账。”
为了检验这把枪的威力,陈某带着枪和另一同学来到太和镇一条河边,对准一棵桉树打了3枪,又朝天开了3枪。当陈洪波带着民警到小李家找到枪的时候,枪内仍有一发子弹。为了证实丢失的枪没有对社会构成危害,警方又找到了被手枪击中的桉树,并从树干中挖出了3枚弹头。
“这把枪流失在外一个多月,没有伤到人,我终于踏实了。”在获悉找到枪后,丢枪的黄某某面对媒体采访,感到十分欣慰。
怕受追究偷枪学生外出打工
据悉,当陈某听说公安机关悬赏5万寻枪时,担心被查出来受到追究,他也想着把枪交出来,但枪又不在他手里,因此他未向警方投案。6月5日,陈某在接受警方讯问不久,便悄悄地离开老家,外出打工去了。
各方说法专家评说:枪支警服不能随便丢失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说,枪支丢失是非常严重的问题。警察是一个特殊的身份,不仅是枪,就是警察的警衔标志、警服等也不能随便丢失。一旦流失到社会上,犯罪分子利用这些东西招摇撞骗,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派出所长:严格枪支管理
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分局城关派出所长潘锋说,丢枪事件暴露出我们在管理上的漏洞,虽然制度制定了,但是对民警个人的监督和落实方面还不够。事发后,派出所落实了专门的枪库,不惜一切力量,把仓库看好、加固好,严格枪支管理。
寻枪纠纷
奖金缩水寻枪者欲告公安局
发动亲朋好友寻枪的陈洪波表示,他将于近日把东坡区公安分局推上被告席。
他说:“枪找到了,然而东坡区公安分局一直到7月15日,才给了我2万元,至今,公安局没有一个领导打过电话给我,甚至连一声‘谢谢’也没有。我的朋友王某某等都在向我要另外3万元,弄得我‘里外不是人’。”
四川洪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年、熊清颜认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悬赏广告履行纠纷。公安机关利用悬赏方式破案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已大量存在,这对及时破案、节约司法资源,是一种有益的做法。他们认为,当事人陈洪波的行为符合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分局的悬赏公告中“对拾得枪支并主动交回者或以其他途径直接找回枪支者奖励5万元”的条件。
记者廖兴友实习生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