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检举,希望法官考虑从轻处罚。”昨日,港务集团原副总工程师黄自强在市一中院受审时如是说。
被指控受贿60多万元
据指控,1998年3月,重庆港务建筑工程公司(后更名为重庆港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久公司)从原重庆港口管理局承建了重庆朝天门交通广场建设工程。后来,该工程由港久公司经理张某承包,黄自强负责管理该工程拨付工程款等工作。张经理为感谢黄的支持,于1998年8、9月两次送去40万元,2000年春节又送了5千元。
2003年7月起,黄自强担任重庆寸滩港区一期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同时兼任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召集开展该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港久公司从2003年7月起,陆续承接了部分工程,该公司张经理为感谢黄自强,分四次共送给他16.5万元。
据悉,1998年8月至2005年春节,黄自强收受贿赂61万元、港币5万元,涉及朝天门交通广场建设工程、寸滩港区一期工程、九龙坡滩脑壳大件码头工程。
让谁中标是“奉命行事”
昨天在法庭上,黄自强基本认罪,但在辩解时却语出惊人,自称让哪个建筑公司中标是“奉命行事”。在庭审接近尾声,作最后辩护时,他突然大声说:“我要检举,要全部退赃,请求法官轻判。”
黄自强说,得知基建处处长付蓉“出事”后,他便开始退赃。今年3月20日,他退还了5万元港币。对此,公诉人认为不影响指控他受贿的事实,也不能减少受贿的金额。
据公诉人称,目前已冻结了黄自强人民币59万余元、港币5万元、美元418元的存款。法官宣布此案择日宣判。
记者 易守华 见习记者 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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