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1日讯(通讯员黄鲁建刘胜利记者邱志强)近日多名消费者反映,个别快递公司存在“快递不快”和糊弄消费者的现象。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快递服务已经成了当前的投诉新热点,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接受快递服务时应仔细签订协议,以便维权时有依据。
市民吴先生前几天通过快递公司向外地邮寄一份重要文件,本应8月2日送到,结果直到8月9日文件才交到对方手中,因此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而李女士的朋友通过快递公司将物品从长春运至济南,因没有按时收到货物李女士便向公司查询,却得知货物早已到济,但该快递公司却迟迟没有送货。她打该快递公司的投诉电话,接线人员态度恶劣,并且一再拖延,不给消费者解决问题。
工商人员就此指出,快递行业的纠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快递公司管理混乱,导致消费者托运的邮件丢失、损坏;二是不按承诺提供服务,拖延送货时间导致消费者蒙受损失;三是快递公司服务态度存在问题,在受理业务时态度非常好,承诺也很诱人,一旦出了问题不能解决,只是想办法推卸责任。工商人员在此提醒消费者,目前我国规范快递服务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管理混乱、服务态度差、没有责任心的快递公司将逐步退出快递市场。在目前情况下,消费者在接受快递服务时应与快递公司签订协议,仔细填写单据并索要发票,以便维权时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