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8月11日下午,公安部在武汉召开火灾隐患整治暨深入贯彻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现场会,记者从省公安厅分会场了解到,今年前7个月,广东全省共发生火灾9931起,死174人,伤181人,直接经济损失389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9%和7.4%,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12.1%和6.3%,目前,全省火灾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去年,公安部要求全国集中精力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有力改善了我省消防安全环境。由于我省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各种致灾因素大量增加,火灾形势仍然很严峻。前7月,全省共发生火灾9931起,死174人,伤181人,直接经济损失389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四项指数分别上升9%和7.4%,下降12.1%和6.3%。其中发生重特大火灾22起,死64人,伤44人,直接经济损失92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起数基本持平,死、伤人数和损失分别上升18.5%、300%和11.7%。
省公安厅副厅长何广平、省公安消防总队政委莫顺宝在会上提出要铁腕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一是要建立各地政府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尤其是对涉及面广、整改难度大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督促单位做好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二是对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在报请政府挂牌督办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社会公示力度。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公示曝光和跟踪报道,逐步建立、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公示和政府挂牌督办机制;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消防执法力度,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地铁、易燃易爆等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改变用途;四是要积极推动城镇消防规划、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发展,切实增强城镇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何广平强调,火灾隐患整治要改变消防部门唱“独角戏”的做法,社会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加消防安全主体意识,逐步做到社会单位“管理自主、隐患自查、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