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安徒生传记》‘抄袭’事件可以反证哈金没有抄袭”——川沙
国际先驱导报文章
我从图书馆里借来了哈金的英文本《战争垃圾》和张泽石编的《志愿军战俘美军集中营亲历记》,进行了对比。
我发现,关于哈金是否涉及抄袭张泽石先生的作品是一个熊掌和鱼不可兼得的问题。要么,张泽石先生承认自己的作品是经得起考验的“微笑”就是“微笑”(而非虚构为“傻笑”)的纪实作品,如果承认,哈金的《战争垃圾》就完全可以引用他的“事实”的“素材”;反过来,如果一定说哈金抄袭了他的作品,那么,从“世界版权公约”意义上的侵权而言,先生的作品就不是“非虚构”的纪实作品,是将“微笑”夸张的作品。
在国外有这样一个案例:
本世纪初,一位美国作家通过收集、整理和研究大量丹麦文资料,用英文写成了《安徒生传记》一书,该书基本是纪实性的。随后,又有一位美国作者写了一部名为《安徒生》的小说。小说作者不懂丹麦文,只能直接利用原传记作者书中的资料。传记作者在法院诉小说作者侵权,主要理由是:有关安徒生的许多素材,是首次以英文出现在传记中,被告所引资料,可能抄自他的传记。
被告承认确实抄自传记,但又认为这些纯属历史料性质的素材,并不享有版权。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如果小说作者自己从丹麦文大量资料中自行整理成小说中引用的史料,就不存在侵权问题;而传记作者在翻译、整理丹麦文后又以英文归纳在传记一书中的所谓“素材”,已含有了他大量独创性劳动,引用这些素材未经许可(也未指明‘素材’来源)则构成侵权。
我们显见出其中两条是支持哈金《战争垃圾》创作不构成侵权的:
毕竟哈金在翻译、整理中文后又以英文归纳在小说一书中的所谓“素材”,已含有了他大量独创性劳动。而且他做了索引标注。
更重要的,哈金不单是像上面的案例那样是集中全部采用一个人的材料、也就是安徒生一个人的资料去写一本离史实很近的“传记”,哈金是用了很多人和事件的原始素材在写“虚构”的“小说”!而且,是英文小说!
参考中文资料用英文创作本身已经是第一重的创作(注意,这里不是翻译!),而且,又是进行的小说创作(而不是“传记”),则又是更进一步的第二重创作,应该说,哈金的《战争垃圾》是“虚构性”难度相当高的跨语种独创性作品,也是离开史实更远的高度想象力的文学艺术作品。
英国莎士比亚的几乎所有作品都是根据历史故事改编,王尔德著名的《莎乐美》是根据《圣经》改编,俄国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是根据大量报刊杂志的战史和将军、士兵们“亲历记”和“回忆录”创作,而且他们没有在作品后面加上任何出处的注明。
如果说这样一来也叫抄袭的话,哈金先生应该和莎士比亚、王尔德、列夫·托尔斯泰等可以数出一大串的人物一道站在法庭上去受到审判。(加拿大华语诗人、小说家川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