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8月13日电(范春生、金大鹏)原沈阳客运集团沈海公司售票员徐成刚利用毁坏IC卡月票进而免费充值的方法诈取钱财,他的这种行为给沈阳客运集团造成4.7万余元的直接经济损失。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近日一审认定其诈骗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4万元。
今年34岁的徐成刚曾因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出狱后曾代替怀孕的妻子在沈阳市公交车上当过一段时间售票员。
2004年下半年,沈阳市客运集团实施了IC卡乘车和无人售票业务。IC卡的成本是24元人民币,充值人民币70元,限一个月内乘车135次,过月作废。按照当时的规定,IC月票卡如损坏,可以到售卡点免费更换,并自动补齐135次消费次数。
没有工作的徐成刚觉得这是一条发财致富的好路子,于是从2004年9月末开始到2004年12月间,他利用沈阳客运集团在IC卡管理方面的漏洞,先后购买36张普通月票IC卡。
法院审理查明,徐成刚在购买IC卡后,就到沈海公司个人承包的612路车队的3台车上连续恶意刷卡,因车主与其相熟且有好处可捞,徐成刚的行为得到了车主们的默许。
在很短的时间内,徐成刚将卡中的数额全部用尽,再人为将IC卡掰坏或者用磁铁将IC卡磁性消磁,造成IC卡不能正常使用,然后到沈阳客运集团市内售卡点,以IC卡质量有问题为由,要求工作人员退换或用损坏消磁的IC卡免费换成新的IC卡并直接充值。月底结算时,利用客运集团对612路车队单车直接结算的方式,徐某将这3台车的正常刷卡交易额以外的现金共计2万多元从该车车主处领走,并根据情况给这3台车的车主相应的“提成”。
由于徐成刚多次换卡,并且一换就是好几张,这种反常的行为引起了客运集团的注意。2005年1月5日,当他再次到和平区南八马路售卡点换卡时,被客运集团保卫人员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