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及中国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将对那些双手沾满人民鲜血的日本战犯展开审判。
1946年4月29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以东条英机为首的28名日本甲级战犯进行正式起诉。28名战犯是:头号战犯东条英机,提出灭亡中国“广田三原则”的广田弘毅,特务头子、“中国通”的土肥原贤二,九一八事变主谋之一板垣征四郎,南京大屠杀的罪魁祸首松井石根,残酷虐杀战俘的木村兵太郎,参与南京大屠杀、制造马尼拉大惨案的武藤章,天皇首席机要顾问木户幸一,积极策划发动侵略中国的小矶国昭,日本法西斯极端组织“国本社”总裁平沼骐一郎,日本军阀“皇道派”分子之一荒木贞夫,原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畑俊六,日本法西斯组织“政治会”总裁南次郎,东条英机的得力助手岛田繁太郎,《何梅协定》的策划者梅津美治郎,偷袭珍珠港的主要策划者之一永野修身,狂热的法西斯分子铃木贞一,日本外务省“少壮派”白鸟敏夫,擅长发动政变的桥本欣五郎,日本海军“少壮派”冈敬纯,勾结德意法西斯的大岛浩,日本陆军“少壮派”佐藤贤了,用鸦片毒害中国人民的星野直树,日本战时外交路线的策划者和执行者东乡茂德,拖着一条腿签订投降书的重光葵,日本“法西斯主义之父”大川周明。
1948年11月1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最终判处东条英机、坂垣征四郎、松井石根等7名甲级战犯绞刑,16名甲级战犯无期徒刑,其余战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两任陆军大臣的下场
天皇投降诏书发布前后,日本军界自杀成风。日本陆海军少将以上的军官自杀者达30余人,大佐以下军官自杀者达数百人。在自杀者的行列中,最为显赫的人物是最后一任陆军大臣(陆相)阿南惟几大将和前任陆军大臣、后连任第一总军司令官、负责指挥防卫日本本土作战的杉山元元帅。
阿南惟几是主张“本土决战”的狂热的中坚分子,当天皇决定投降之后,阿南惟几便决定自杀。
8月15日,他完成了痛苦的剖腹自杀的规定程式之后,发现自己仍然活着,便把匕首刺入颈部。颈部的血管被割破,但没有伤及动脉。第二天早上,一名军医给阿南惟几打了一针,才使他死去。
杉山元是在他的办公室里自杀的。9月13日,总部工作人员听见司令官办公室传出一声枪响。当人们破门而入时,杉山元已伏案死去。子弹是从头部右侧太阳穴射入的,从伤口流出的黑血,涂染了铺在桌上的遗书。
谷寿夫伏尸雨花台
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开始审判战犯的同时,国民政府成立了11个“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中国战区的战犯进行审判。
在南京所审理的案件中,罪大恶极者是日军华中派遣军所属第六师团中将师团长谷寿夫。4月26日上午,谷寿夫被军事法庭的宪兵押赴雨花台执行枪决。已经浑身瘫软发抖的谷寿夫被两名宪兵架下刑车,一名行刑宪兵在他身后举起了驳壳枪。枪声响后,谷寿夫便仰脸倒地,一命呜呼。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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