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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居住地户口登记制,实现农民工自由迁徙权;强化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在自愿放弃土地中得到应有的报偿……”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课题组专家在对农民工就业问题作系列调查后,提出国家应采取七项措施,化解我国农民工目前的就业困难。这七项措施如下:
居住地户口登记制
实现自由迁徙权
一是改革户籍制度,剥离附着在户口上的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等权益,实行居住地户口登记制,实现农民的自由迁徙权,使他们能够在城市获得长期合法居住权,给予农民工与市民平等的待遇。
自愿放弃土地
应得报偿
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通过强化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建立土地的市场化退出机制,以使农民在自愿放弃土地中得到应有的报偿,为农民实现向城市的稳定转移提供资金支持和“原始积累”。
教育等公共服务
向农民工放开
三是逐步向农民工开放城市的公共服务,特别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和农民工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政策。
四是改革城市的社会管理体制,将农民工的管理全面纳入城市和流入地政府的管理体系,使农民工能够参与城市的政治和社会生活。
五是建立和发展农民工技能培训体系,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
歧视农民工政策
要清理废止
六是加强对农民工的基础管理,实行农民工就业登记与企业招工的报备制度、失业登记与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等。
七是强化对劳动力市场秩序的监管,坚决清理和制止向农民工的收费和变相收费,清理和废止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和限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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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原因阻碍农民工就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昨向记者提供的3份最新完成的调研报告显示,我国农民工就业是青年就业问题,应该得到社会更多关注。然而,“培训经费杯水车薪,城市就业服务项目不适合,体制性障碍,企业和社会歧视、有政策难落实”等四方面原因,严重阻碍着农民工的就业。其中,七成农民工未接受过任何技能培训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这3份最新完成的调研报告分别是《当前农民工流动就业数量、结构与特点》、《农民工流动就业与劳动力市场建设问题》、《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三大问题反映最强烈
“公共信息渠道不畅,适合需要的公益性服务和培训项目少;市场中介行为不规范,初次求职农民极易上当;培训项目与生产和服务实际脱节,不能满足就业需要。”据课题组专家对全国的调研显示,这是目前我国农民工反映最强烈的三大问题。
“国家应实施综合配套改革,逐步消除制约农民工有序流动就业和城乡建立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障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课题组专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