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先驱导报文章
最近,一位名叫阿比·蒂特马斯的性感女郎在英国电视上频频露面。据统计,去年一年她就赚了100万英镑。这在娱乐圈虽然算不上多,但“不会唱歌,不会跳舞,不会表演,甚至不会讲笑话”的阿比已经相当满意了。她曾面对镜头说:“他们把我选为本年度最没有意义的名人,我百分之百同意。”
当然,阿比决不是“没有意义的名人”,至少英国小报的记者编辑就不这么想。他们不厌其烦地发布她的照片,追踪她的最近动向,为读者提供色香味俱全的“精神食粮”。为什么呢?很简单。阿比有大批执着的追随者,又称“粉丝”。想捞到粉丝,就得先把主菜烧好。这道主菜,当然就是——名人。
名人不是父母造的。父母只能造人,造不出“名人”。人与“名人”完全是两种事物。我当然并不是在骂名人不是人。名人只是人的一种“相”。所谓“凡所有相,皆是虚妄”,用法国哲学家波德里亚尔的话说就是“拟像”(simulation)。因为名人是我们头脑想像出来的东西,仿佛照片,或者会动的照片,形像(image)而已。活在我们心中。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在日常生活里,我们经常会讲这样的话:昨天我在电视上看到某某了。事实上,我们并没有看到某某,而只看到某某的“形像”。这并不等于说电视台整天都在造假骗人,但电视一类的媒体的确会给人们造成错觉,把“形像”等同于“实物”(他们最常用的技巧之一就是打出“现场直播”一类的字样,好像你真在现场似的)。天长日久,形像和实物就合二为一,造成混乱。
所以,名人这个词的重点在“名”而不在“人”。所谓名,就是符号,代码,属于抽象事物的领域。而人则是温暖的可以触摸的有血有肉的存在。二者决不可混淆。所以,黑格尔说,在英雄的贴身男仆看来,英雄就不是英雄了(Nooneis hero to his valet)。
人是社会动物,适应也适合群居。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有形的距离似乎拉大了。身体虽然独处,精神却渴望伙伴。媒体就满足了这种需求,而名人在其中几乎起到核心的作用。有谁不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当过“粉丝”呢?
远的不说,芙蓉姐姐不就造出了成吨的“粉丝”吗?至少她提供了一个大家感兴趣的话题。无数人通过欣赏评论她的照片和文字“走到了一起”。名人为我们提供的空间非常重要,可比洋人的教堂。人们聚在这个空间,感受到也证明着某种神圣的东西的存在。这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当然,这些价值观并不是一元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斗争和妥协中不断地运动着,就像深埋在地下的岩浆,会在一些神秘的时候冲天而起,然后又渐渐冻结,化为石头和土地,让人忘记它们的存在。
所以,这就是名人的重要作用。消费名人好比参加一种“宗教仪式”,使个人成为社会群体的一部分。(赵菲菲 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