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三一九枪击案”,台湾“刑事局”已依杀人未遂罪嫌将陈义雄列为犯罪嫌疑人函送台南地检署。历时一年又五个月的侦查,“最高检察署”今天将由台南地检署检察长朱朝亮对外宣布三一九枪击案结案,涉案人陈义雄因为死亡,所以予以不起诉处分。
今天上午十时,“最高检察署”在司法大厦三楼大礼堂,召开结案记者会,由“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吴英昭主持。吴英昭强调,今天公开的资料,有许多是以前从未曝光的,对于认定陈义雄就是枪击案唯一凶手的理由,项目小组会提出强有力的证据,一定会澄清社会各界的疑虑,让大家满意。
据了解,台湾“刑事局”是在八月四日将移送书和“三一九枪击案项目报告”送达台南地检署,交由项目检察官王森荣,经过台南地检署检察长朱朝亮和检察总长吴英昭研究后,决定今天正式对外公布,并接受外界提问。而“刑事局”移送台南地检署的移送书,光是移送事实和证据就写了31页、两万两千字,后面的附件,包括全案的鉴验报告、证人讯问笔录,更多达两千多页。而检方的处分书长达三十余万字,装订成厚厚一册,总共有三百七十余页。
刑事局指出,移送书只列陈义雄一人为犯罪嫌疑人,并无其它共犯,其它包括陈义雄的妻子,两名儿子、两名女儿以及五名看到陈义雄在案发现场的证人和看到陈水扁在经过金华路三段十六号后,出现明显痛苦表情的民众,一共是二十人,都被警方列为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