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8月17日电(记者 邓苏勇)广西柳州市柳城县农民凌远斌因涉嫌生产、销售11吨病死禽畜肉,于16日被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批捕。
8月1日,柳州市有关部门在凌远斌住处,查获其用于生产加工的变质腐烂生蛆的死猪肉、死鸡、死鸭及已制作好的腊肉、腊鸡、腊鸭半成品共约1吨;并查封其存放在柳州市冷冻厂仓库内的死猪肉、死鸭及腊肉共约10吨。兽医部门提取腊肉样品化验发现黄疸病毒,卫生部门从其采用的白色粉末添加剂中,化验检测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用混合化学物质,其中亚硝酸盐、砷超标29倍,铅超标1倍。
柳州市公安机关查明,凌远斌(曾用名凌飞亭、凌辉亭)今年37岁,柳城县西安乡黄塘村人。自2004年10月份开始,凌远斌在其住处加工食品,利用收购来的死猪、死鸡、死鸭等,添加有毒有害的工业盐或其他非食用混合化学物,生产加工成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腊制食品,并向市场销售。
柳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凌远斌的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条。该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