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兴宁8月17日电(记者王攀、赵东辉、刘铮)在发生123人被困井下的特大煤矿事故后,梅州市第四届人大代表、兴宁市第二届人大代表和拥有“兴宁市十大杰出青年民营企业家”“发展兴宁经济突出贡献者”称号的广东兴宁市大兴煤矿矿主曾云高“轰然倒下了”。
梅州市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17日在事故现场表示,随着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目前已初步了解到事故背后存在官商勾结的腐败现象,调查组将坚决彻查。
距离事故发生地3公里外的黄槐镇乌石头村里,曾云高那座豪华的两层洋房空空落落,一只狼狗贴着紧闭的铁门朝门外过往的行人狂吠。村民说,现在只有曾云高的大伯还暂时住在这里看房子。
而曾云高本人,日前经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批复同意,由当地公安部门对其实施监视居住。同他一起被“控制”起来的,还有10多名大兴煤矿负责人。
39岁的曾云高留给同村人最后的突出记忆是在今年春节。当时曾云高在家中大摆宴席。一位村民说,她曾经点过数,小车有130多辆,塞满了周边狭窄的村道;春节期间,曾家还放了一个多小时的烟花,“一半是自己买的,一半是别人送的”,送的人里大多数是镇干部。像曾云高这样的“阔佬”,在黄槐镇还有好几家。
村民们说,在这里人分成两种:少数人是有本事“包个煤矿自己采”的,能发大财;大多数人则靠种地、挖煤和土法炼焦过日子。
村民们还说,曾云高的父亲曾在当时还是国有煤矿的四望嶂矿务局里当过“包工头”,曾云高是在另一个镇上搞起了小煤矿,从此身价倍增,直到事故发生前都一帆风顺。
曾云高是怎样将1999年破产的四望嶂矿务局下属的一矿(也就是本次发生事故的矿井)搞到手的,至今对当地村民还是一个谜。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这次破产改制转让的过程中,超过1000万元的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有明显出入:全村1000多村民中,最多的只拿到了1700元,少的只有70、80元,“大部分补偿款不知道补到哪里去了”。
发生事故的大兴煤矿是兴宁市大径里煤炭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大径里公司同时还拥有大径里煤矿,在兴宁市是属于产量最高的煤矿,年产煤9万吨,曾云高是这家公司的董事长。
大兴煤矿出事前曾多次被勒令停产整顿甚至关闭,但最终都“轻松”过关。记者采访的一些镇干部和村民说,曾云高是当地政府的“摇钱树”,上面实际上是舍不得关他的矿的,而且他在当地做事擅长走上层路线,人送外号“云高头”。
在大径里公司的档案室和安全科,记者查阅了一些材料。在一份2005年6月15日盖章签发的《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交通知书》上,兴宁市煤炭工业局通知大径里煤矿,“应按规定缴交本年度产品风险金135万元,请于2005年6月30日前将应缴交半年的产品风险金67.5万元存入我局专用账户”。而在另一份名为《关于四望嶂矿区各煤矿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中提及,大径里煤炭有限公司2004年1月至9月上缴税收约800万元,同时表示“长时间停产不但矿井经济无法承受,而且会积聚更多的安全问题”,要求兴宁市政府尽快“组织验收督查,恢复生产”,为当地经济“多作贡献”。与这些报告夹在一起的,还有另外3份分别于2003年5月12日、2004年11月12日和2005年6月23日盖章签发的“矿井复产通知书”,期间无一例外提到:“你矿经停产整改,符合恢复生产条件,准予复产”。就在最新的一份通知书上,还讽刺性地出现了这样的字句:“复产后,你矿必须加强对通风瓦斯、提升运输、供电线路、机电设备、顶底板、防治水等方面的管理和各项措施落实。”
44天后,透水事故发生了。就在事故发生的前几天,兴宁市委下发了《关于严禁党政干部参与煤矿生产经营活动的若干规定》,要求党政干部不准以合资、合股或搭干股分红等形式参与煤矿的生产经营,不准以单位的名义参与煤矿生产经营,不准为非法煤矿的生产经营充当保护伞。村民说,曾云高这个人确实“神通广大”,一些镇干部和市干部也在大径里煤炭有限公司里有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