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如何参与救助?如何识别敛财职业乞讨人?上海市首批7万册《救助管理宣传手册》近日进入全市各社区。上海市民政局有关人士指出,由于目前流浪乞讨人员成分复杂,一般市民很难作出正确判断,所以市民在遇到流浪乞讨人员时,不应盲目向流浪乞讨人员施舍钱物。
《救助管理宣传手册》有哪些内容
实施救助 已有法度
根据《救助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可投靠、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者,并且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才能成为救助管理站实施救助的对象。《救助管理办法》规定了对受助人员的五项基本救助内容:包括吃、住、站内突发急病的救治,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以及提供乘车凭证。救助管理站实施救助应以受助人员的不同需求确定救助内容和救助方式,而不能以满足受助人员的主观愿望为尺度;对于受助人员提出的无理要求,要予以拒绝;对特殊困难群体要实施特别的救助;对于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救助管理站将在生活上给予照顾,并给予必要的保护。
对故意提供虚假个人情况骗取救助、救助期满无正当理由不愿离站和擅自离站的受助人员终止救助。
揭穿职业乞丐行骗把戏
●假孕妇
有些20岁出头的年轻女子,把小枕头、碎布条等塞入宽大的衣服内,假扮孕妇,同时以“丧夫”、“丈夫病重”或“丈夫因故致残”等借口进行乞讨。
●假学生
一些身材瘦小的成年人装扮成学生跪地乞讨。他们大多自称考上中专、大学后,家中突生变故无法继续学业,而实际上这些人大多是文盲或小学文化程度。
●假残疾人
有些四肢健全的人用大块的橡胶把本身完好的一条腿包裹起来捆绑好,以滑板代步;还有的穿上宽大的裤子,两条腿穿在一个裤腿里,用缠在腰间的绳子将其中一条腿弯曲后在膝盖处绑住,手撑一根拐杖扮成“残疾人”沿街乞讨。
●假孤儿
有些只有十五六岁的孩子,跪在地上哭爹喊娘,向路人诉说父母双亡的悲惨,以骗取钱财。
●假和尚、尼姑
这些人,或两人结伴,或三五成群,乔装打扮成出家人,手持盖有大红章的“皈依证”,以此为护身符向路人“化缘”。
●假“寻亲无着”者
有些上了岁数的老妇人或者怀抱幼儿的中年妇女,以“寻亲无着,身无分文”为幌子,向路人乞讨。
●假捧“遗像”者
采用这种方式的都是年龄偏小的未成年人或者由成人带着的孩子,这些小孩手捧亲人的遗像,沿街跪地乞讨。(友情提醒:市民如遇到疑似行骗乞讨人员,可向公安部门或城管部门举报。)
有效救助流浪者方式
●向所在地区的慈善救助机构捐款、捐物;
●以志愿者身份参与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市民应做告知和宣传工作,劝说乞讨者到救助站求助,或与当地市容(城管)部门联系,由市容(城管)部门引导,护送他们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有明显肇事、肇祸的流浪乞讨人员应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
●救助管理工作应由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组织及个人可采取捐赠、义工等方式支持救助管理工作,也可探索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机构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家庭及其成员应依法履行赡养、抚养之责,以免造成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对已流浪乞讨的,应予接回。据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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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行骗 全国皆知
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8月8日宣布,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正式开通。这个系统通过网络把民政部、各地民政部门乃至每个救助管理站联结起来,为开展救助工作搭建了新的平台。
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开通后,今后每一位受助流浪汉都将有自己的“电子档案”,将更有效地甄别“骗助”现象。
据介绍,每位受助人员的“电子档案”要求登记的资料内容非常详实,包括姓名、年龄、照片、身份证号码、流出地、家庭住址、求助原因、求助要求、离站原因等多项内容,还有外貌、体态、残疾程度等描述性内容。
据悉,今后这一系统中还有可能加入指纹、脸纹、身纹等更加科学的识别信息。据新华社
声音
●正常的乞讨,即非强制性地向他人要钱要饭,既没有偷和骗,也没有抢,无疑属于个人的自由。
●乞讨不应该成为一种职业,当乞讨职业化、专业化,甚至机构化时,乞讨已经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乞讨了。
●凡是普通人能去的地方,乞讨者也能去,因为乞讨者也是一个正常的公民,享有和其他公民一样的法律权利。因此,设置“禁讨区”没有法律依据。
●指使、强迫未成年人乞讨,是变相雇用童工,可以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予以惩治。
●要想减少流浪乞讨现象,就必须通过综合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来减少贫困进而减少乞讨,而不能仅仅依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据8月17日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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