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岁的张伯明曾是重庆某星级酒店的调音师,但被当护士的妻子林红(化名)两送精神病医院“治疗”。2002年4月17日晚,张伯明在家看电视,9点15分,林红从外回来时,站在门外和一个男人小声谈了几句,3个彪形大汉随后闪进屋内,“来人不由分说,强行把我拖上车,车径直开到了市精神卫生中心。”张伯明在医院一呆就是13天,无论他怎么申辩,也没人相信他是一个神志清醒的正常人。13天后,张伯明想办法出了院,5月19日,上次“绑架”他的那3名彪形大汉再次出现在张家,又要把他带到精神卫生中心“治疗”。
呆在精神病院的日子里,张伯明一直不明白妻子为何要将自己两送医院。出院后,张伯明在医生的诊断书上看到“患者病情波动,在家有毁物行为”等字样。同时,他还发现了一张提供给医院的写有自己名字的处方,时间是2002年3月25日,开处方的医院是妻子所在的工作单位嘉陵医院,处方上称,张患有忧郁症。张伯明想到此前两年,自己曾与妻子出现过感情危机,张伯明遂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2002年9月26日,法院委托西南司法鉴定中心作出司法鉴定,结果为:张伯明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正常人。同年12月18日,沙区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尽管与妻子离了婚,但张伯明仍不“解恨”,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他以侵权为由把前妻林红推上被告席,要求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昨日,重庆沙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将择日宣判。(据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