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8日电(记者张宗堂)义务教育法的修订有望今年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前不久,国务院法制办向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参与提出修订议案的740名代表发放了征求意见稿。18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对修订义务教育法的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这次座谈会讨论的重点是如何界定各级政府分担义务教育经费的法律责任,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均衡发展。这是全国人大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提高立法质量。
义务教育法的修订是近几年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对此非常重视。近几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多次组织委员到各地调研。今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将义务教育法修订稿发往全国各地及中央、国务院部委征求意见。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邢世忠表示,从目前征求到的意见看,如何建立教育经费的投入机制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不少人认为,法律中应规定国家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标准、教师编制标准和教师工资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义务教育经费应有各级政府分担,按各级政府的财政实力合理确定分担经费的比例;各级政府的分担责任要明确,以便于社会监督和政绩考核;义务教育经费在明确规定主要由政府分担的同时,仍要调动社会捐资和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积极性等。
邢世忠说,就如何具体规定各级政府的分担责任,各地还提出了多种方案,如按经费支出项目分担,按经费支出项目加比例分担,按东、中、西部经济发展状况分担等。此次讨论,重点就是研讨如何建立一个由各级政府承担的、合理的经费投入机制。
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问题,家庭贫困学生、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残疾儿童平等受教育权问题,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问题,课程和教科书问题,监督和督导问题,法律责任问题等都有望在这部新修订的法律中做出规定,这次座谈会还将就这些问题进行研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