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公布了今年秋季开学幼儿园、中小学的收费标准。记者发现,与春季一费制收费标准相比,仅在课本费上做了微调,初中和小学四年级的课本费有所增加。教育局有关人士解释说,这是根据春秋季课本不同作出的调整,课本费中均不包括教辅材料。
据了解,上半年南京市中小学收费问题投诉在全省13个地市中最低,全市实现乱收费投诉数、案件数、乱收费金额“三个下降”,其中乱收费投诉数比去年同期下降19%%,有5所学校及校级领导因乱收费被取消本年度各类评优资格。新学期南京将首次推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活动,进一步保证新学期全市中小学校“明白收费”、家长“放心缴费”。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包括十大评估指标:规范教育收费的组织领导、保障教育投入、执行高中“三限”政策、教育收费与管理制度完善、违反教育收费规定、执行服务性收费、执行财务管理与使用规定、执行教材与教辅资料情况、对教育乱收费查处情况等。从今年开始,市教育局等上述七部门将据此对各区县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整体评估。对达到合格标准经社会公示、专项督察最终被省确定的示范区县,省、市将统一予以表彰奖励。(施教 张琳)幼儿园(所)收费标准普通初中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期
普通高中教育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期
中专、职高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期
小学教育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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