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涵盖了法院审判工作流程的各个部分,详细规定了审判中不得出现的28个小毛病
本报8月18日讯(特约撰稿人石永杰通讯员李桂平)今日上午,怀仁县居民张春贵收到怀仁县人民法院下达的立案通知书、诉讼须知,同时还有一份怀仁法院在全省首创的旨在监督法官行为的“瑕疵提示28条”。
长期以来,一般老百姓对打官司的司法程序不甚了解,而个别法官在司法裁判当中不注重细节,有的法官不按时开庭,有的裁判文书屡现错字,有的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这些细节在某些法官看来可能微不足道,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是不容忽视的大事,往往也成为当事人不服判决的理由。为此,怀仁法院于7月份推出了“法官司法行为瑕疵提示”制度,让当事人对法官办案的每一个细节乃至案件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瑕疵提示”分为立案、庭前准备、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评议和裁判、审理期限、执行、归档等十二大项目,内容涵盖了法院审判工作流程的各个部分,详细规定了法官不得出现的28个“瑕疵”。细节的力量不可小视,“瑕疵提示”实施以来,怀仁法院司法质量和效率有了很大的提高,该院审结的民事、刑事案件无一件发回重审,民事、刑事案件上诉二审维持率均为100%。该院交通法庭庭长庞乃富对此深有感触:“老百姓的较真程度真的让人又佩服又紧张,有了28条‘瑕疵提示’,我们现在办案都是细中再细,生怕出一点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