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岗街道办和宝安区妇联有关负责人先后看望病人,宝安公安成立专案组全力追捕疑犯
- 律师说法
凶犯造成故意伤害罪
如果明知是孕妇仍采取暴力则构成过失杀人罪
罗水秀的哥哥罗朝兴接受采访时伤心地说,她看到妹妹受伤如此严重后,无法相信商场的“肇事者”下手那么狠,“他们应该将心比心,他们也可能有妻子妹妹,如果他们的妻子妹妹被人折磨成这样,他们会怎么想?”
对于商场说罗水秀是小偷的说法,他回应说,“我99%相信我妹妹没有偷东西,但哪怕我妹妹就是小偷,他们也不能这样私设公堂,烂用私刑,将她折磨成这样啊,他们简直没有人性!”
他说,昨日中午,他已聘请了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谢斐律师,近日将对商场和打人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谢斐律师表示,近日他将准备相关材料,让此案尽快进入司法程序,维护伤者的权益。
孕妇被打事件本地媒体大幅报道并经网络转载后,引起巨大反响。很多市民和网民纷纷谴责东方红商场人员滥用私刑。记者为此采访了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周德智律师。周德智律师说,在该事件中,孕妇被商场人员实施私刑,并导致胎儿流产,商场的行凶人员的行为只是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但商场行凶人员对孕妇行凶时,如果明知对方是孕妇依然采取暴力行为,并且最终孕妇没有被抢救过来,商场行凶人员的行为则演变成了过失杀人罪。
“就算是小偷也不能随便打”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商场门前举行法律咨询活动,呼吁市民要改变“打小偷不是错”的传统观念
据了解,孕妇被打事件后,宝安街道办负责人要求街道办司法所加大对街道的普法力度。前日下午,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司法所刘继武所长,来到事发的沙埔围社区东方红商场,准备对商场员工进行普法教育,但受到商场老板娘反对。
昨日下午,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来到商场,在商场门前举行了一个“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咨询”的活动。“孕妇被打事件发生,主要与商场员工法律意识淡薄有关!”刘继武所长说,他到商场准备普法时,商场老板娘就认为小偷应该被打,“商场的人没意识到,小偷也有人权,不能随便打”。
深圳市绝大多数的商场都无法防止无孔不入的小偷,近年来,打小偷事件也因此不断上演,本报就多次对此进行过报道。对于打小偷事件屡上演的原因,刘所长分析说,主要是小偷大都采取“蚂蚁搬家”的办法作案,案值不大,加上取证难,小偷被抓后往往被公安机关关了几天后就被放出来,“这于是就出现了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一些商家也因此对公安机关缺乏信任,遇到小偷时往往采用私刑”。
要改变这种境况,除了司法机关加强普法、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小偷力度外,商场和市民也要改变“打小偷不是错”的传统观念。
- 对话
“我曾想和他们拼命!”
昨日,本报记者与孕妇的丈夫钟如华就此事进行了一场简短的对话。
记者:你和你爱人是什么时候结婚的?
钟如华:今年年初我们结婚的,春节后我就带着她来深圳了,我在松岗当建筑工,妻子在工地给人煮饭。
记者:你们结婚这么快就要孩子,你们是不是很喜欢小孩?
钟如华:我非常喜欢孩子,家里有个小孩,也多了很多乐趣,所以结婚后,我们就商量尽快要孩子。
记者:你和家人准备怎样迎接这个新生命的降临?
钟如华:我打算过段时间将妻子送回老家,让我父母照顾。这个孩子是我们爱的结晶,我们非常看重孩子的出生。
记者:当你知道妻子被打,胎儿可能难保后,你一定很气愤吧?
钟如华:我气坏了,曾想找他们拼命,但我最终克制了自己。
记者:因为你相信法律会给你一个说法?
钟如华:我相信法律会支持我们,司法机关会严惩这些恶人的。
记者:商场认为你妻子是小偷,你怎么看待他们这个说法?
钟如华:我妻子绝对不是小偷,她当时是去商场买东西,但即便是小偷,商场的人就能这样使用酷刑吗?
记者:你现在最担心的是什么?
钟如华:我唯一祈求妻子活下来。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