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宁国市下岗职工叶某因无钱给身患癌症的老父亲看病,不惜铤而走险,采用伪造医院病历及结算发票的手段,从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人寿保险公司骗取了保险理赔费13万余元。该案一经披露即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日前,“孝子”叶某被宁国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去年6月,宁国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称医保中心)收到人民来信举报,称叶某在为其父和他人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时有骗保行为。经过初步核实后,医保中心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这样,叶某涉嫌造假骗保,筹钱为父亲看病的事情浮出了水面。
叶某系宁国市下岗职工,家庭经济状况一直不佳。自从其父患膀胱癌分别于1999年、2000年做了两次手术后,叶某更是捉襟见肘。2001年底,因父亲病情再次复发,叶某带其到北京治疗。老父亲生命垂危,同时又面临着巨额医疗费的压力,孝顺的叶某禁不住心急如焚。后在医院外墙上看到许多写着能够提供假报销凭证的广告,遂进行了联系,然后得到了3份伪造的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的病历和结算发票。回到宁国市后,叶某分别于2002年2月、3月利用伪造的病历及结算发票在医保中心报销,共骗取保险理赔款3万余元。同年9月,叶某利用同样手段骗保,因该年度叶父医疗费报销超过了医保中心的最高限额,转至人寿保险宁国市分公司报销,又从人寿公司非法骗得约1.5万元。
骗来的4万余元并不足以弥补父亲看病的亏空,后熟人王某委托叶某帮其报销医疗费,叶某借机利用王某的资料伪造了其在芜湖市某医院看病的病历和结算发票,于2002年8月前往医保中心报销,骗保1万余元。2003年,又有他人委托叶某报销医药费,他故伎重施,采用同样的手段从医保中心骗取保险理赔费1.7万余元。其中支付给他人报销款1000元。2003年5月,叶某又以其父在上海某医院看病为由,利用伪造的住院病历及结算发票,分别在医保中心和人寿保险公司骗保约4万元和1.8万元。
然而,就在叶某继续实施诈骗时,其频繁报销终于引起了一些人的怀疑,并导致罪行败露。
法院审理认为,叶某采用伪造病历和报销发票的手段,骗取保险理赔款达13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鉴于叶某诈骗钱财的目的是用于给父亲治病,且认罪态度较好,故可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了以上判决。
叶某骗保案虽已尘埃落定,但人们在感慨叶某“孝子”苦心的同时,也深深责问保险业存在明显的监管不力,这才为叶某的诈骗提供了空间,使其再三得逞。所以医保部门应以该案为教训,重视医保资金的流失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来预防,从根本上杜绝“骗保”,保障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保障大多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钱勇 孙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