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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谐社会的能源环保问题
(2005-08-20 06:36:48)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蔡朝阳报道:昨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讨论和谐社会中的能源和环保问题。省委书记俞正声主持。大家认为,树立和谐社会的能源和环保意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湖北的内在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迫切需要。
省领导罗清泉、黄远志、陈训秋、王生铁、宋育英、苏晓云、周坚卫、张昌尔、郑少三、刘勋发、邓道坤、蒋大国、阮成发、郭生练、丁凤英等参加。
省政协副主席、华中科技大学教授郑楚光作了《能源与环境保护》的专题讲座。他就全球与我国的能源利用、当今世界的资源与环境问题、人类的抉择与对策等作了系统阐述。讲座结束后,大家畅谈了学习体会。
大家认为,资源开采过度、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破坏突出等问题,正日益严重地摆在人类面前,我们必须深刻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增强忧患意识,增强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紧迫性、自觉性。我省经济结构偏重,能源需求大,污染存在现实和潜在的威胁,环境保护的任务十分艰巨,如不采取坚决措施,将严重抵消经济发展成果,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和谐社会建设和全省人民的长远利益。
大家谈到,合理规划是做好能源和环保工作的基础。要按照我省“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尤其要以三峡库区、南水北调水源区及其影响区和洪湖为重点,加强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要调整经济结构,坚决淘汰消耗高、污染重、水平低的“五小”企业,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大家强调,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长远性、全局性。解决好能源和环境问题,必须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要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重经济处罚,追究相关领导者的责任。要研究政策,使生产经营者承担环境保护成本,赋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内在动力。要加强舆论监督,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人大、政协要加强环境立法工作,加强执法监督,推动环境保护。还要完善政绩考核体系,促使广大干部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大科研力度,为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