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认为进入中科院电子学研究所从事《便携式多功能全血生化检测系统》研究的过程中,因接触氯苯使自己的身体受到危害,博士后白血病患者郭先生将中科院电子所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其医疗费、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21578元。上周五,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郭先生说,他原是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院高级工程师,2002年9月,郭先生以进站博士后的身份进入中科院电子学研究所从事研究工作,根据领导安排,郭先生进入项目研究小组从事《便携式多功能全血生化检测系统》的研究工作,该项目在生物微电极的制作过程中要经常使用化学试剂———氯苯。
2003年1月29日郭先生从北京回到石家庄老家过春节,2月2日郭先生开始发烧,经医院检查血常规出现异常,2月12日经过骨穿被确诊为急性粒———单核细胞白血病。13日郭先生开始入院治疗。郭先生认为,由于电子所不规范的管理及不科学的实验室操作规程致使他因工作原因患上了白血病,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
昨天,记者就郭先生的起诉电话采访了中科院电子所。一位路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得知郭先生起诉的事情。路先生说,郭工到电子所工作时间不长就被确诊为白血病。郭工患病后,电子所曾带其专门到职业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当时鉴定结论是郭工患病和工作环境无关。路先生还介绍,氯苯和苯不一样,苯属于对人体危害极大的物质,而氯苯在危险化学元素目录和职业病危害因素中都不属于高毒物质,过去电子所接触氯苯的人中还从没有出现过郭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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