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八月二十二日电(张墨)轰动全国的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刑警刘利民,纠集五名刑满释放人员和其他三人打死北京警察李忠义一案,今天在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
今天上午八时,山西及太原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市政法单位负责人,太原市检察系统干警,被害人、被告人亲属及人民群众近三百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利民等九名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利民犯罪后投案自首;被告人周传全、郑惠忠、朱燕军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新罪,系累犯。公诉机关还对被告人赵云钢盗窃他人财物、被告人张吉收购赃物的行为进行了指控。
经查,今年五月三日二十时许,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刑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刘利民驾驶上海牌照的桑塔纳轿车,与驾驶北京牌照丰田吉普车的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巡察支队主任科员李忠义,在太原市桃园北路天客隆超市十字路口发生口角。于是,刘利民心存不满,纠集被告人张吉、安胜利、周传全、赵云钢、郑惠忠、朱燕军、郅慧成、汪涛将李忠义拦截,并对李拳打脚踢。期间,被告人周传全用木板击打李忠义的头部,被告人赵云钢持扫帚威胁围观群众。之后,周传全等人逃离了现场,李忠义在送医院救治无效后死亡。
刘利民对检方的指控其犯有故意伤害致死罪的事实表示没有异议,但他认为李忠义对案件的发生也有过错,自己是觉得受了委屈才找了张吉等人,想去教训教训李忠义,看到同伴开始殴打李忠义后,自己转身走了。
刘利民在法庭上说:“李忠义和他一个朋友下车后就破口大骂,还威胁要打死我,我当时很生气,但我没下车。我们走的都是自行车道,按太原市的规定,机动车可以经过自行车道右转,这叫借道行驶,而他堵在了自行车道上,我觉得我按喇叭催他没有什么错。”
山西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继军是嫌犯刘利民的委托代理人,他为刘利民做了有罪辩护,但以刘利民系投案自首为由,请法院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由于检方和辩护人均认为刘利民是投案自首,李忠义的家人当庭提出异议。死者李忠义的父亲、妻子向九名嫌犯提出包括精神损失费、丧葬费等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二百五十余万元。
在今天的庭审中,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进行了法庭调查。由于此案涉案人员较多,整个案件的审理预计将持续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