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葫芦岛讯(记者 陈军)两块石头从执法人员手中飞出,砸在一辆运蔬菜的农用三轮车上,一顿拳脚后两名村民被打倒在地,于是,众多激愤的村民将执法人员乘坐的两辆汽车推翻。
葫芦岛兴城市法院认定上述基本事实后,作出一审判决:6名被指控妨害公务的推车村民无罪。
村民与农机监理人员的冲突
今年7月18日,兴城市法院认定了以下事实:
镜头一:2004年3月28日5时许,兴城市三道沟乡水泉村村头六股河畔通往绥中县的一条小路上,几辆汽车停在路边,路上站着10多名穿制服的人。这些人是兴城市农机监理所高文臣、三道沟乡农机管理站站长翟国光和10多名农机监理人员,他们是来这里查车的。
镜头二:一辆装满黄瓜的农用三轮车开来,车上坐着几名卖黄瓜的村民。高文臣上前拦车,开车人岳维双用拳头将高文臣打倒在地,强行将车开走。几名农机监理人员将坐在车上的村民高永和拽下殴打。岳振玖见状,下车与农机人员理论,结果也遭到殴打。
镜头三:这时,又一辆拉黄瓜的三轮车开来,车上同时载有几名村民。监理人员见司机没有停车的意思,拿起石头向三轮车砸去,三轮车前面大灯被打坏。
随后,镜头二中被打伤的两名村民被农机监理人员推进监理人员乘坐的一辆白色面包车内。
镜头四:当镜头三中的三轮车上的村民见有两名村民被打后,拿着木棒返回,同农机人员厮打起来。随后,200多村民赶来,将农机人员围住不让走。当日10时许,几名村民将农机人员乘坐的一辆面包车和一辆皮卡车推翻。车内3人受轻微损伤。
一审认定农机人员野蛮执法
2004年9月9日,事件中的6名村民被抓,原因是兴城市公安局认为他们参与推翻车辆。其中包括法院认定用拳头打高文臣的村民岳维双。
经审理,兴城市法院一审认定,岳维双拒绝检查、强行闯车和用拳头打拦车的高文臣,是不配合农机监理人员查车职务的行为,其行为具有违法性,但农机人员在此情况下用石头砸车,并将卖菜村民高永和拽下来殴打,后又将与他们理论的村民岳振玖打伤,农机人员的行为已丧失执行职务的合法性。
法院判决特别指出,是农机人员暴力执法,导致水泉村广大群众对他们进行围攻,6名村民将车推翻的行为是监理人员违法执行公务造成的,6村民的行为虽然具有违法性,但不构成妨害公务罪,所以宣告他们无罪。
一审判决后,兴城市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目前案件正在葫芦岛市中院审理中。村民认为是乡政府导致的冲突
“农机监理人员来查车的目的,实际上是不让我们到外地卖菜,强迫我们在乡政府修建的市场里卖。”8月16日,记者来到水泉村采访,村民没有过多地指责农机监理人员,而是对乡政府表示不满。
据几名被宣告无罪的村民介绍,水泉村是葫芦岛市有名的蔬菜生产基地,主要产品是大棚黄瓜。
村民们讲,2003年末,乡政府见水泉村每天都有大量的黄瓜交易,就在水泉村建了一个市场。蔬菜市场对交易的黄瓜,每公斤提取6分钱。很多村民觉得水泉村市场提取的钱多,所以都到10多公里外的绥中县宽邦镇一个市场去卖。村民卖菜都是用三轮车运送,所以乡政府请来农机监理,以查车为借口,逼迫农民在乡政府的市场卖菜。
日前,记者通过电话与兴城市农机监理所张所长取得了联系,张所长说,他们执法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限制村民到外地卖菜。
“3月28号那天,只要是不拉黄瓜的三轮车一律不查,而且还说,只要把黄瓜拉回去,就不罚款。”众多村民都这样说。
水泉村村干部介绍说,在此之前,乡政府干部曾经到各路口拦截运黄瓜的三轮车,但没采取强制手段。
记者在水泉村看到,那个不大的蔬菜市场目前一片荒凉。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