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网会员,北京贝格律师事务所王建平律师点评。
北京警察被太原警察打死一案再次向警务界敲响警钟。这主要是从以下三方面来说:
1、 现在,很多警察都是干部子弟甚至一些干部的关系进入的警察队伍,警察入门关没有把好,就直接导致警察的个人基本素质差。以该案为例,可以说,事发的当时,双方都很不冷静,都没有找到一个很好地解决问题的方法。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他们之所以这样就是基于他们的特殊身份,认为自己是警察,就可以为所欲为。
2、 警察由于工作的需要,经常会与犯罪分子打交道,这就使得他们与犯罪分子之间会建立某种关系。这种关系如果处理得当的话,就是他们如虎添翼更好地开展工作,但是一旦处理不好的话,很有可能会为自己犯错误甚至违法犯罪打下伏笔。也就是我们所谓的“人长在河边走,难免会湿鞋”。那么这个问题就需要上级主管机关的监督作用,他们应当出于对人民警察的爱护,经常地对他们加强教育和实行日常的监督。而不是像这个案子这样,太原公安局竟然否认打死人的警察的警察身份。他们这样的做法是无耻的行为,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身上存在的责任,反而在发生事情的时候把自己的责任推卸的一干二净。
3、 维护好社会的治安,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社会赋予警察的神圣职责。然而,在当今社会,一些尽职尽责的好警察不但没有得到嘉奖与表扬,甚至得不到社会公众的支持与理解。这恰恰说明了,在警察队伍中,还存在着太多的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层领导的重视,要在平时做好防微杜渐的工作,防止、避免再出现这样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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