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胡锦涛总书记日前对湖南、贵州、重庆的锰矿污染作出重要批示。我市立即开展整治行动,秀山县1家锰矿企业已停产,90多家限期治理。
据介绍,胡锦涛总书记日前在中央政策研究室《简报》第284期“‘锰三角’污染问题亟待解决”一文上批示说:“环保总局要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治理方案,协调三省、市联合行动,共同治理”。曾培炎副总理批示说:“环保总局要会同三省市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锦涛同志重要批示,迅速开展工作。”
中央政策研究室《简报》中的“锰三角”,是指湖南湘西自治州花恒县、贵州省铜仁地区松桃县、重庆秀山县境内的锰矿。国家环保总局已组织三地环保部门共同调查,制订了整治方案,要求三地所有的锰矿企业,凡排放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自8月20日限期治理;凡是没有环保审批手续,没有达到环评要求的企业,自8月20日全部停产治理;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工艺,一律关闭取缔。
秀山县环保局负责人昨天介绍,秀山县境内目前有90多家锰矿企业,有的生产锰粉,有的直接开采锰矿,有的生产电解锰、锰合金。接到国家环保总局指令之后,秀山县新峰锰制品厂因为环境恶劣,污染严重,已被责令停产治理。其他90余家企业实施“一刀切”政策,要求全部限期治理,在11月30日前,如果达不到环保要求,予以严惩,实施关闭。
秀山有2400多万吨锰矿储量,锰矿给秀山带来了大量财富,民间曾流行一句标语说:“发锰财,锰发财”,也制造了许多污染:粉碎锰矿石的时候,烟尘滚滚;加工锰矿时,产生大量黄色废水,长期饮用锰超标的河水,锰会漫漫沉积在人的心脏,严重时使人死亡;生产完毕之后,还会产生大量“锰渣”,秀山现有250多万吨锰渣堆积在田野山间,无法处理,吞噬了大量良田。(记者刘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