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的一处简陋出租房里,15岁的山东小姑娘常娜机械地翻动着眼前的碎花布,泪光蒙胧中,花布上的各色图案似乎又变成了一个个漂亮的花布娃娃或者一件件美丽的花裙子。
但这永远都只能是常娜心里的梦想了。因为在一次工伤事故中失去了右手掌,这位15岁的小姑娘再也无法将这些花布亲手变成各式花衣裙或者漂亮的玩具。
被事故改变的,不仅是常娜的肢体外形和生活习性,还有那颗幼小心灵对社会冷暖的感知。
女童工的手没了
2005年妇女节过后仅仅一周,女童常娜那只曾被无数人羡慕和称道过的巧手,瞬间离开了她的身体,沦为冰冷机器的“食物”。
3月17日早晨,在机器的轰鸣声中,已经连续加班两天两夜的常娜突然感到了来自右手一阵撕心裂肺的痛楚,容不得她作出反应,那台看起来很像轧面机的机床,已经吞下了她那稚嫩右手的大部分。
等到恢复知觉,常娜已经躺在病床上了。一个无情的现实是,事故让年仅15岁的她失去了半边右手掌和两根手指。
常娜本和那场事故毫无缘分,只是因为老板的临时安排,才使她在高强度工作条件下和冰冷的机床不期而遇。
2004年10月23日,不满15岁的常娜跟随父母来到了北京,在大兴区旧宫镇一间10平方米的民房里安顿下来后,父母就分头出去找工作了。几天后,常娜在住处附近看到了一个招工信息牌,上面写着“大方食品厂招收女工两名”。
常娜不知道,这个名为“大方食品厂”的企业早已名存实亡。早在1995年,这个厂倒闭后就被一个安徽人接手,虽然没有到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但“大方食品厂”却很大方地在当地生产面包糕点。
对于这份工作,常娜妈妈认为,“每天只要揉揉面,也没什么危险。如果老板提供食宿、每个月还能发400元工资的话,我们已经心满意足了。”
对于常娜们这群15岁上下的女童工,那个名叫孙义花的老板娘原本没有给予太多的欺压,“吃的都是三菜一汤,如果要加班加点的话,她还会给我们买些水果零食吃。”在常娜们看来,这样的待遇已经很不错了。
“如果老板娘不安排我们到她弟弟的工厂帮忙,就不会发生这些事情了。”常娜回忆,今年3月8日,老板娘安排常娜和几个女孩过去帮弟弟厂子的忙。
在那家专做雪糕半成品的冷饮厂,常娜们感受到了什么是剥削。每天早晨五点半,她们就得起来干活,直到晚上八九点钟才能休息,忙的时候要干到十一二点。
因为有批活要返工,从3月15号开始,常娜被迫开始通宵工作,这一干就到了17日凌晨才休息。让这位百般疲惫的女童没有想到的是,早晨六点,她又被叫起干活。
连续两天两夜只睡了5个小时的常娜,终于未能抵挡住瞌睡的侵扰,迷迷糊糊中,她的右手被机器转盘上的几个齿轮卷了进去。
老板出价1万元
事故发生后,常娜的家人才发现,这个厂里的10来个工人中,只有3个成年人,其他的全是童工,年龄最小的才14岁。
受伤的常娜被几番转院,从附近的医院到积水潭医院再到和平医院,总额2万多元的医药费,老板孙某磨磨蹭蹭才肯出钱。“每一次交费,他都很不情愿,总是妈妈跟他大吵一架以后才肯交。”
常娜所在的病房都是工伤事故伤员,看到别的老板带着水果和营养品来看员工,她开始觉得自己的老板“太没有人情味”。
“住院的时候,老板规定我每天的伙食费不能超过15元,但是一份油菜就要六七元。妈妈根本就不点菜,我没吃完的米饭,她泡泡开水就吃下去了。即便这样,老板还觉得我妈妈在这里跟着白吃白喝。”
5月8日,常娜带着一张“法医学鉴定意见书”出院了。鉴定意见表明:“右手机器绞伤,尺侧半缺损。经治疗,目前情况基本稳定,但遗留右手环、小指及部分手掌缺失。伤残程度属八级。”
年幼的常娜还不知道伤残八级意味着什么,她只是觉得自己没了半个手掌,很丢人,成天躲在家里不肯出门。
但对于常娜的妈妈来说,这就意味着索赔的开始。在和孙某提到赔偿问题时,常娜妈妈小心地提出了6万元的请求。她也许不知道,即使这6万元的要求全部得到满足,也只够安装假肢和必要的后续治疗。
但孙某却断然拒绝了常娜妈妈的要求,“顶多赔1万,多一分也休想。”
政府踢皮球 律师收钱急
出事之后,常娜妈妈被迫辞掉家政工作,一来照顾常娜的伤情,二来四处奔走为女儿讨说法,但接下来的遭遇让她感到更加灰心。
常娜妈妈先后两次去北京市大兴区劳动局投诉,劳动局说此事不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应该找丰台区相关部门。
丰台劳动局则认为,老板孙某是非法用工,并且那个厂是一个无证经营的黑厂,所以只能找社保部门。
对于找上门的常娜妈妈,社保又称必须找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说管不了这事。
政府的推脱让常娜家的境遇雪上加霜。几圈下来,常娜妈妈不仅没能获得政府的帮助,反倒为此花费了一大把车费和资料费。
政府不管,常娜妈妈开始寻求媒体帮助。花费了几百元电话费之后,那些过去在常娜妈妈心目中崇高无比的媒体,“态度最好的就是建议找律师打官司”。
在办公地点位于北京前门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一位姓尤的律师称这种情况可以索赔10万以上,并建议他们马上起诉,以防老板逃跑。不过,尤律师在话的末尾未忘加上一句:请他打官司,必须先交8000元律师费和2000元调查取证费。
无奈之下,常娜爸爸赶回山东新泰老家,以三间平房为抵押,贷款1.8万元,将其中的1万元交给了尤律师。
收了钱的尤律师态度发生了180度的转变,他说目前不能起诉,等住院费解决了再说。等到3个月之后双方终于在法庭见面的时候,常娜一家人才发现,花费1万元请的律师,居然在起诉书中将原告和被告的名字都搞错了。对此,法官建议撤诉,因为“这样还能退50%诉讼费,要是驳回起诉,一分钱也拿不到了。”
几番周折,被告方孙某赔付了4.5万元,作为交换条件,双方在协议书里特别强调了两点:第一,用工当事人是孙某父亲;第二,孙某不知道刘娜的实际年龄。
“这哪叫协议,活脱在逃避法律责任!”对尤律师的代理结果,北京市一位知名律师驳斥道。
希望,还是绝望?
拿到4.5万元赔款的次日,常娜妈妈就带着女儿前往某假肢公司咨询安装假肢的事情。公司告知,安装两根手指和半个手掌的价格一般需要2万多元。
常娜妈妈算了一笔账:扣除为此事奔波的花销、1万元律师费和假肢费后,赔款所剩无几,甚至不能供女儿完成一个基本的职业培训。
后悔莫及的常娜妈妈决定再次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赔偿问题。几经周折,常娜终于得到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时福茂律师的帮助。根据律师的请求,丰台法院决定受理案件。
但让常娜再次感到担忧的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这类官司应当先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的劳动能力鉴定,才好酌定赔偿数额。
离丰台法院确定的开庭日期不远了。常娜妈妈拉着女儿,又一次开始了和政府官员打交道。
(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文中人名为化名)
评论
半只手掌 一片炎凉
围绕残疾女童工常娜丢掉的半只手掌,这个社会的众多公共角色联合上演了一部令人心酸的系列剧。
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除了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等用人机构经过依法审批的情形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这一符合国际惯例的禁用童工规定,在北京市大兴区的这家黑工厂被践踏无余。
工厂老板的违法之处,不仅在于他违法招收童工,更在于他强迫童工超强度劳动,并因此导致工伤事故。同时,他还拒绝承担该负的赔偿义务。
如果说,黑心老板的行为还有私利的因素在驱动,那么,北京市有关区的政府部门在这一事件中展现出的态度,则让人们看到了官员的失职和冷漠。
对于违法使用童工和强迫劳动的违法行为,劳动法明文规定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和查处,丰台区劳动局的推脱行为,显然是失职失责。
其他接到投诉或者求助的政府部门,即便其依法无权查处,但也应该给予弱者力所能及的帮助,比如指路、帮助联系或者促成解决,但常娜小姑娘的遭遇却向我们展示了政府部门在冷漠面孔下的集体失语症。
作为律师,理当为公民合法利益勇行正义,但常娜案件让我们看到的律师面孔,除了利益,还是利益,如果没有法律援助中心,我们不敢想象常娜的命运将会如何。
在“以人为本”和“扶危济困”的口号呼喊了这么多年后,我遗憾地看到,从政府部门到社会中介机构,乃至媒体,都对常娜这个弱得不能再弱的弱者保持了“合法的冷漠”。
从常娜丢失的那半只手掌中,我看到了整个世界的一片炎凉。
作者:程芬 陈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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