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上万克,涉案人数高达18人……昨日,对这起建国以来我省最大的贩毒团伙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终审宣判。五名主犯温东升、温占成、樊伟民、马拥军、周梨明以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昨日上午,经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五主犯被执行死刑。
另两名主犯李占领、李益国一审因犯贩毒罪,获判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两人归案后提供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有重大立功表现,因此两人均被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其他11名罪犯因犯贩毒罪、窝藏罪被判处相应刑罚。
黑幕
亲朋好友结成贩毒大网
8月25日下午4时,郑州市第一看守所内,温东升等18名该案的主犯拖着沉重的脚镣,被法警押出牢房。记者看到,几乎每个人的眼睛里都布满了血丝。牢房外,当郑州中院主审法官宣读判决书时,几人东瞅西瞅,时不时发出几声冷笑,但脸上都呈现出土灰色。
罪犯温东升,现年31岁,安徽人。温东升13岁小学毕业,15岁来郑打工。他先后承包过旅社、卖过凉皮,后又开办了一家防水涂料公司。2000年年初,温东升与在银基商贸城做生意的李益国认识,两人便预谋贩毒事宜。
后来,通过姐夫介绍,温东升认识了驻马店的李占红(未归案)、李占领兄弟及周梨明,从此几人便开始了非法贩毒活动。不到三年的时间,温东升便成为郑州地区最大的贩卖毒品团伙的头目。
从该案一审主审法官宋德朝提供的“温东升等贩毒案主要成员上下线及贩毒数量一览表”中可以看到,该团伙成员上下线共分成四个层次:温东升团伙(其兄温占成,其内弟樊伟民)是郑州毒品市场的最大集散地,而向其提供货源的正是驻马店地区的周梨明和李占领贩毒团伙,该团伙集毒品种植、制造、贩运为一体,他们一方面直接从云南等地购进毒品,充加底料后转卖,另一方面自己组织种植罂粟,然后割汁蒸熬制成成品贩卖。此后,温东升再把这些毒品贩卖给李益国团伙和马拥军团伙,再由他们发展自己的下线。
随着时间的推移,几个犯罪团伙连在一起形成了庞大的贩毒网络。该团伙有着错综复杂的亲属关系,有的是兄弟姐妹携手作案,有的是“夫唱妇随”贩毒。作案时年仅17岁的第10被告人林欢喜曾供述:“我原来帮俺舅(温东升)在银基卖衬衣,有几次他让我替他送用报纸包着的东西,我就送了,不知道里面包着毒品……”
侦破
一封匿名信挖出大毒枭
2002年7月8日,一封匿名信被转到郑州市公安局。信中称“马拥军、邹静夫妇长期贩卖毒品,拥有多处豪宅……”因为这条线索价值重大,郑州警方抽调侦查人员组成“7·10”专案组,决定彻底查清马拥军夫妇犯罪事实。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马拥军不是一个孤立的毒贩,而是一个组织严密的贩毒团伙的头目。马拥军只负责从上线联系货源,敲定下线买主;邹静则负责将“货”从上线团伙取回,再送到下线团伙手中;而马拥军的小姨子邹旭红、牧新庆夫妇则负责毒资的周转、回笼和保管。
那么马拥军的上线是谁?
通过秘密侦查,警方发现马拥军夫妇经常给一个叫樊伟民的人联系。紧接着,警方又从樊伟民入手展开调查,并从樊伟民周围的60多名各类关系人中,筛选出了大毒枭温东升。
温东升是樊伟民的姐夫,他平时行踪诡秘,几乎不和普通贩毒者发生联系。另外,温本人从不吸毒,比一般毒贩更有隐蔽性。
经调查,温氏团伙内部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其妻樊小华专门负责保管巨额毒资,内弟樊伟民、外甥林欢喜和三哥温占成分别与马拥军等下线贩毒团伙保持单线联系,只向温东升负责,从不相互交叉。除了向马拥军团伙供应毒品之外,温东升还同时向李益国团伙、马拥明团伙、石磊团伙等其他3个大的团伙供货。
2002年10月6日,经过三个月的调查,抓捕时机成熟。当日警方得知,周梨明要从驻马店赶来和温东升接头。10月6日深夜,150名侦查人员被编成15个抓捕小组,分头出击。终于在次日凌晨,将还在睡梦中的周梨明逮个正着。紧接着,樊伟民、温东升等嫌犯也相继落网。
罪行
两年间贩卖上万克毒品
2000年以来,温东升多次从被告人李占领、周梨明处购买毒品共计12200余克;被告人马拥军多次从温东升处购买大量毒品,贩毒数量达5000余克;被告人邹静直接从温东升处购买毒品达1000余克;2002年7月以来,被告人林欢喜受樊伟民的指使,多次给马拥军、马拥明等人送毒品,数量达200余克;2002年10月4日,在温东升的指使下,温占成、樊伟民从李占领、李国齐手中购得毒品1820克。
法庭上,温东升辩称,自己没有参与贩毒;温占成和温东升的辩词如出一辙;被告人樊伟民则称自己是受温东升指使,只负责给买毒品的人送毒品,对他们之间的交易一概不知并且也没有引诱过林欢喜犯罪;马拥军辩称,自己只贩卖过少量的毒品;周梨明对起诉书指控自己贩卖毒品罪基本事实无异议,但说指控数量不对;其中年龄最小的林欢喜说自己是被诱骗参与贩毒的。
结局
五名主犯昨被执行死刑
昨日上午,温东升等5名主犯被执行死刑后,记者采访了郑州市中院的主审法官。据介绍,该案中参与贩卖毒品3000克以上的有温东升、温占成、樊伟民、马拥军、李益国、李占领、周梨明7人。依据《刑法》相关规定,一审法院判决,因犯贩毒罪,温东升等7人获判死刑;其他11名罪犯因犯贩毒罪、窝藏罪被判处相应刑罚,其中,林欢喜犯罪时尚不满18周岁,依法应减轻处罚,获判10年有期徒刑。所有毒资169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郑州市中院一审判决之后,被告人温东升等13人不服判决,分别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基本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除李占领、李益国改判为死缓外,其余维持二审判决。
该案一审主审法官宋德朝介绍,在已审理的贩毒案中,该案是建国以来我省最大的团伙贩毒案,之所以说是最大,是从该案涉案人数多、数量大等综合因素上考虑。案件审理历经了半年时间,从2003年9月份立案,一直到2004年3月一审审结。
因警方侦查阶段获取的证据扎实,整个案件审理顺利,仅用一天时间便结束了庭审。考虑到案情重大,涉案人数众多,很有可能会出现死刑犯,而毒品的纯度对量刑是一个重要依据,因此郑州中院在庭审过程中对毒品含量又重新做了鉴定,鉴定结果是含有43%~52%的海洛因,含量已是很高了。线索提供刘鸣 胡忠宇
记者赵珊 实习生王琴文 陈峥嵘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