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8日晚,朝阳区东苇路上发生一起惊心动魄的交通事故:一辆“小面”撞上正常行驶的骑自行车的父女二人,父亲当场被撞晕,19岁的女儿则被卷入车底。
“小面”司机并没有停下来,而是将女孩拖行600米,后200米的道路上血迹斑斑……
日前,郑华被朝阳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今天上午,承办此案的赵佳检察官向记者称,这是一起典型的交通肇事转故意杀人案。
时间 1月8日晚8时许
地点 朝阳区东苇路
小面撞上父女 女儿被拖行600米
今年1月8日晚8时许,一辆“小面”在朝阳区东苇路由南向北行驶,这时在它对面出现了一辆大货车。只见“小面”司机猛地向右打方向盘,一对骑自行车靠右边行驶的父女就此遭殃———父亲被当场撞晕,19岁的女儿则被卷入车底!
人命关天,两辆尾随“小面”后的金杯车的司机看“小面”没有停下,不约而同地加速去别车,并大声向“小面”司机喊:“停车!车底下有人!”
然而肇事司机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反而加速向前企图逃跑。
两辆金杯车的司机连喊带别,终于使得“小面”撞上了路边的一棵树停了下来。但没等大家回过神来,“小面”又加速向前,一溜烟跑了,车底盘挂着的女孩落在地面上。
司机、乘客、行人等目击者开始报案、拨打急救电话……
回过头看,“小面”将女孩儿整整拖了600米,后200米的道路上血迹斑斑。目击者介绍说,女孩儿跌落到地面上时已经停止了呼吸……
时间 1月11日
地点 公安机关
广播发出“追查令” 司机3天后投案
“小面”撞人后,车前风挡玻璃破碎,年检标志、环保标志等散落在地,加上现场两位金杯车司机及其乘客共5人记下了肇事车牌号并报案,交通队很快通过广播发出了“追查令”。
在事发后的第三天,即1月11日,“小面”司机郑华接到哥们儿的电话:“你的车犯事了,广播里播着车牌号呢!”虽已将车辆修好,但郑华在听到广播后知道自己闯下的祸躲不过去了,于是于当天投案。当即,公安机关对其刑事拘留,随后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报送检察机关。
经查明,郑华于2003年4月拿到了驾驶证。由于没车,此后郑华一直没开过车。直到去年5月,其老板买了一辆“小面”,他才开始开车拉货。
今年1月8日晚7时半,在某建材市场做钢材生意的郑华收工后开着“小面”回家,车上载着一名搭便车的女顾客。与此同时,朝阳区某村村民李强骑自行车送19岁的女儿坐公交车回校。
8时许,“小面”和李强父女在东苇路相遇,随即发生了上述一幕。
时间 8月15日
地点 检察机关
称不知道撞人 司机已被提起公诉
8月15日,检察官在起诉前对郑华进行了第二次提讯。
问:你知道自己撞人了吗?
答:我当时为了躲大货车,撞上东西自己流血就晕了,不知道有没有撞人。
问:右边玻璃都撞坏了,为什么不下车检查?你认为自己没撞人为什么要跑?
答:搭车的女人告诉我有人要打我,我就开车向前跑。
问:你知道搭车人什么时候下车,知道去修车、看病,前前后后的事情都记得很清楚,为什么就不记得撞人的一段?
答:我常常头晕,都要去医院买药。一头晕就不知道发生什么了。我错了,但我不知道撞人了!
问:你哪儿错了?
答:我不应该逃逸。
问:你已经主动投案了,如果能如实供述就可能属于自首情节。现在有很多证人证据都能证明你撞人了,不如实交代,可能面临10年以上徒刑甚至死刑。
……
日前,郑华被朝阳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与嫌犯面对面
我女儿今年12岁了 全家都靠我一个人养活
郑华被提讯后,记者对他进行了采访。
郑华今年32岁,小学没毕业便辍学,来京工作已14年了。7年前郑华和妻子离婚后独自拉扯着女儿,并担负着远在福建老家的年迈父亲及患有肝癌的母亲的生活费、医疗费。
“我女儿今年12岁了,我还没来得及告诉她,不知道现在的女朋友会不会照顾她……”郑华说,“我爸爸年纪大了,妈妈的肝癌又需要医疗费,全家都靠我一个人养活。我进来了,不知道我妈现在的死活……”郑华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低头失声痛哭。
“你的女儿12岁,被你拖死的女孩也才19岁啊。你为了女儿着想也该如实供述,争取自首后早日回家团聚啊!”记者说道。
听到这里,郑华只是低头痛哭着……
检察官说法
意识到车底有人仍逃逸构成故意杀人罪
今天上午,记者采访了承办此案的赵佳检察官。
赵佳检察官分析说,这是一起不该发生的杀人案,也是典型的交通肇事转故意杀人案。
案发伊始是一起交通肇事,但郑华没有采取救助伤者、保护现场并报警的方式,而是采取逃跑方式企图逃脱责任。郑华在能意识到车底下有人的情况下仍拖行600米,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另外,郑华在知道有数名证人的情况下始终不能反省,给受害人一家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