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八日电 随着中国报刊发行竞争的日趋激烈,发行秩序混乱的现象也在日趋严重,为此,中央宣传部、国务院纠风办、新闻出版总署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开展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的通知》,并决定在全国开展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
通知指出,近年来,随着新闻出版业的改革发展,中国报刊出版的数量稳步增长,质量不断提高,呈现出健康、有序、繁荣的发展势头。然而,有些报刊发行秩序混乱的现象也日趋严重,一些都市报、晚报表现得尤为突出,严重影响了报刊业的健康发展。
通知强调,要从近几年出版物发行市场的情况看,报刊发行的恶性竞争致使经营成本居高不下,造成社会资源巨大浪费和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媒体公信力受到损害,对党报党刊的发行也造成了严重冲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报刊发行工作,要充分认识恶性竞争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报刊业健康发展的危害,纠正不正之风,加强行业自律,坚持以质取胜,促进报刊业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规范报刊发行秩序。要抓好以下环节:在定价方面,报刊单位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核的年定价进行征订、销售,不得降低或变相降低报刊价格;在征订销售中,报刊单位不得以送现金及有价证券、出国出境考察、公费旅游等办法进行促销;在促销活动中,报刊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对发行量进行虚假或误导性宣传,不得擅自发布各种名目的排行榜,不得以任何方式贬损或指责其他报刊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