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法院受理了中国首家性文化博物馆上海达临文化展览有限公司诉北京华亿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上海达临文化展览有限公司要求被告北京华亿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偿还展品租金及经济损失等各项费用共6万余元。
上海达临文化展览有限公司系中国首家性文化博物馆,在海内外曾引起了广泛关注和巨大影响。2002年7月,上海达临文化展览有限公司与北京华亿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在全国各地举办“中国古代性文化展览”,由上海达临文化展览有限公司负责内容
策划、展品提供、展览布置和学术报告等事宜,北京华亿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办理展览的审批手续,并提供展览的场地、资金、宣传、管理及展品的运输。双方同时约定,北京华亿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应向上海达临文化展览有限公司支付展品租金15万元,展览所得利润双方五五分成。合同中还列明,如遇不可抗力,此协议自动失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上海达临文化展览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提出上述诉讼请求。
北京华亿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则辩称,2003年年初全国暴发非典疫情,双方的合作合同已因不可抗力自动失效。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