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哈建伟)一人自称是刘伯承的儿子,先后从某公寓经理孟某处“借”走90多万元及一辆奔驰轿车,但这些钱却进了自称军人的张某的腰包。
今天上午,海淀法院审理了此案。
由于此案的特殊性,9时法庭先审理了张某涉嫌诈骗一案。
张某说,他以需要倒卖钢材赚钱为由找刘志和要钱。张某称,他的行为算借,也算骗,当初借钱就没想还。
公诉人认为,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
随后,法庭又审理了刘志和一案。
刘志和皮肤较白,高大魁梧。在法警的带领下,他迈着四方步走进法庭,虽然背稍微有点驼,但是目视前方,眼神平和,并且始终抬着头。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刘志和大声地进行了反驳,并很有条理地说了三点:第一,他没有以刘伯承儿子的名义拿钱,借条上写的是刘志和;第二,他只拿了70万,而另外20万是对方编造的;第三,是孟某亲自把钱送到他的办公室的。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还在继续。
案情回放
螳螂捕蝉——
“元帅儿子”借巨款和轿车
被骗事主孟某是海淀某公寓经理。
孟某曾向公安机关报称,是一名老中医向他介绍刘志和“是刘伯承的四儿子,是军委的将军”。
孟某称:“此后不久,刘志和找到我,向我借20万元。”刘志和还以家里有事为名,把孟某的一辆奔驰320轿车“临时借走”了。
孟某说: “几天之后,刘志和又开口向我借70万元。这次我本来不想答应他,他却说‘我是部队的将军,不会骗你的,我命令你借给我’,于是我就借给他了。”
黄雀在后——
“兰州军区军官”骗走90万
据刘志和交代,第一笔借走的20万元是“对方给我白花的,还说不用打欠条”。而第二笔钱,则是给“兰州军区驻京办事处”的一名军官张某借的。
据刘志和称,后孟某打电话催还钱,他只好带着张某去和孟某解释。此后,张某给了刘志和一张60万元的支票,刘志和随即将支票给了孟某。但孟某取款时发现,原来支票里只有36元钱。
文/实习记者 哈建伟 记者 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