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区正常死亡居民去世后的遗体停放时间将由12小时延长至36小时。昨日召开的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修改《泉州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的议案。
泉州市人大代表丁丙等人在今年4月份召开的“两会”上向市人大提交了关于“延长遗体停放时间”的建议。经过四个多月的酝酿,昨日的会议同意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鲤城、丰泽、洛江区的社区居委会范围内正常死亡的,丧事承办人应在12小时内通知殡仪馆前往接运遗体”改为“鲤城、丰泽、洛江区的社区居委会范围内正常死亡的,丧事承办人应在36小时内通知殡仪馆前往接运遗体。”
市民声音
体现人文关怀
丰泽区城东街道浔美社区73岁退休干部陈阿伯,听到市区遗体停放时间由12小时延长至36小时的建议获得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消息后,陈阿伯反复重复的一句话就是“这体现了政府的人文关怀。”
陈阿伯说,原来的12小时,存在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比如某人家里有老人在下午这个时间段逝世,你要求12小时内通知殡仪馆,那不等于叫人家半夜天没亮就来拉遗体吗?远在外地的亲戚还来不及赶来奔丧,收金银钱的时间也不够,还有亲人守灵的时间太短也会心生悲伤,老百姓怎么能接受。”
而丰泽区东海街道大坪社区68岁的谢阿伯认为,这样的更改有利于解决亲戚的探望守灵。谢阿伯说,改为36小时后,华侨、港澳台胞或者身在外省的亲人就来得及赶回见上最后一面。
部门办理
宏福园有望
开通公交专线
丁丙等18位代表在“两会”期间提出的第1317号建议,除了建议将市区居民去世后的遗体停放时间由12小时延长至36小时外,还建议泉州市公交公司开通市区到宏福园公交专线。
昨日,丁丙告诉记者,这一建议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今年有望开通宏福园公交专线。民政局递交给丁丙等代表的答复件中提出,“经过协调,公交公司拟在今年开通一条至宏福园专线,并计划今年在北峰片区征地作为公交线的一个基地。”
昨日,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泉州公交规划修编现已在进行中,但具体是哪一条线路到达宏福园,现在还在进一步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