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建) 法律文书“送达难”问题有望得到彻底解决。昨日,重庆市高院和市邮政局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宣布,从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人民法院法律文书采用特快专递邮寄送达,原则上主城区和各区县城关范围内1天内送达,跨区域和远郊地区3-4天内送达。
安全问题困扰“送达”
据市高院常务副院长张忠厚介绍,送达是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在以往采用的直接、信函、委托和公告等送达方式中,除法院指派专人送达比较安全可靠外,其他方式都存在着难于准确、安全送达的隐患。
此外,原有送达方式在便民、效率等方面存在诸多缺陷。据称,近年来,因为送达方式问题,该市各级都有一些民事案子被迫“搁浅”。
这些文书可以“专递”
据介绍,从明日起,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简称“法院专递”)服务正式启动,收寄范围主要为民事诉讼的各类文书,包括受理案件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起诉或反诉状副本、民事判决书、答辩状副本、民事调解书、举证通知书和传票等。
根据规定,6类主体可以签收“法院专递”:受送达人(收件人)本人、委托代理人、指定代收人、法定代理人、同住成年家属、单位负责收件的人,除收件人本人外,其他几类代收人签收时必须注明与收件人的关系,并写明其本人的身份证号码。
主城“专递”1日内送达
据市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法院专递”对投递时限、频次作了严格规定,原则上主城区和各区县城关范围内1天内送达,跨区域和远郊地区3-4天内送达。“相比过去以平信或挂号信为主要形式的邮寄送达,其送达效率大大提高,使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可以尽早实现。”
据介绍,现阶段,“法院专递”的邮件资费由案件的原告人(上诉人)预缴,以后逐步过渡到由国家财政支付。该服务项目开展后,直接送达、委托送达和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等方式仍然存在,具体采用哪种方式原则上由当事人自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