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南京市一所高校上演了一幕学生以老师嫖娼为名,要挟老师向其索要一万两千元钱的闹剧。近日,这几名学生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栖霞区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8月30日《南京晨报》)。
孤立地看,学生请老师嫖娼是一个极端丑恶的个案,这伙人只能算是大学生群体和大学教师群体中的败类,是几粒搅坏了一锅汤的老鼠屎。当联想到此前发生的种种与大学有关的丑闻,我们就会发现被人尊为“象牙塔”的大学已经变得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了。大学生卖淫、教授嫖娼、女大学生被骗失身以及“师生性交易”之类的“花边”新闻不时见诸于报端,令人摇头叹息。善良的人们都在质问:大学何以沦落到如此地步?
在西方,大学被喻为“社会的良心”和“世俗的教会”,大学应当区别于其他社会团体或组织,而成为社会精神的策源地和摇篮,应当成为社会的思想库和社会的道德源泉。
我们的大学制度建设和大学精神培育的过程不同于西方社会,但是,大学精神和大学价值的内核与西方社会并无差异,都强调大学之独立精神,都强调大学要超脱世俗、教化社会。浙江大学原校长、著名教育家竺可桢先生所说的“大学是社会之光,不应随波逐流”、“大学犹海上之灯塔,吾人不能降落道德之标准也”,即为此意。
大学频出丑闻说明: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在教育产业化的尘嚣中,大学精神在慢慢地走向泯灭,道德高地已经失守,大学已经变成世俗社会的一部分,世俗社会的价值观也成了大学的主流观念,世俗社会的风气侵袭了大学校园的每一个角落。而这一切都是大学世俗化的必然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