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1日电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在接受法制日报专访时提出:实施依法治国,最基础、最关键的是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即政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有效管理社会。
曹康泰说,现代国家行政权的行使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讲求效率,二是讲求民主,否则就会出现办事拖拉或者行政专横,中外历史上这类例子比比皆是。在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不仅需要而且完全能够把效率和民主统一起来,成为真正高效、民主的政府。而这种统一的最佳途径,就是严格执法,严格依法办事,严格依法行政。
从国家行政机关执行的法律、法规的数量来看,我国80%的法律、所有的行政法规和90%的地方性法规都是由政府来执行的。因此,政府能不能自觉地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直接关系到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直接影响着法律、法规的尊严和权威。
曹康泰评价到,政府工作几乎涉及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涉及到公民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包括学习、工作、劳动和衣食住行的各个阶段和方面。其涵盖面之大,意味着国家行政管理法治化程度,将对整个国家的法治化进程产生直接甚至决定性的影响。
同时,曹康泰认为,依法行政应实现六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合法行政。二是合理行政。三是程序正当。四是高效便民。五是诚实守信。六是权责统一。(李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