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1日讯日前,在北京参加“首届当代刑法国际论坛”的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中国项目部主任杨诚教授,就赖昌星案件的最新进展接受了采访。2004年2月,加拿大政府专门聘请杨诚作为政府方面的专家证人,对赖昌星案件发表法律意见。拒绝回国理由不存在
杨诚认为,赖昌星不太可能留在加拿大。现在他之所以请求留下,有这么两个理由:第一,担心会受到酷刑。加拿大法律和《联合国反酷刑公约》规定,如果一个人被遣返回国可能遭到酷刑的话,也不能遣返。这个问题现在还在争论。但是按照加拿大政府的观点,根据中国目前的司法情况,赖昌星回国之后是不会遭到酷刑的。第二,担心不能受到公正的审判。赖昌星回来会不会受到公正的审判?从程序法上看,赖昌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回来以后肯定会受到审判。根据中国现行法律,他是会受到惩罚的。杨诚认为,案件本身的知名度那么高,而且目前也没有证据表明,他回来以后会受到不公正裁判。况且,中国的刑事法正在修改,与国际接轨是非常明确的。不断上诉是混不下去的
杨诚认为,对赖昌星案件的管辖权,从法律上讲,中国政府是有的。但是,赖昌星人在加拿大,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中国政府不可能直接干预案件,而只能向加方提供某种协助。譬如,加方需要某种证据时,会向中国政府提出请求,并派人来中国取证,中国政府实际上是起配合作用。
杨诚对赖昌星案件的结果进行了预测:目前赖昌星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的上诉申请,如果今年年底之前被拒绝,被驱逐出境,他又可以申请司法复议。如果他还有一次复议请求,那么还会拖一段时间。但是,这样的可能性非常小。赖昌星再玩下去,可能再拖一段时间,但是对于他自己没有任何好处,只有他的律师继续挣钱,到最终关头,他必然还是要被驱逐出境的。如果赖昌星聪明的话,就应该选择回来。他如果能把潜逃出去的钱财返还一部分,与当局比较合作,相信会得到公正审判的。
杨诚说,赖昌星对加拿大的法律看不清楚,以为只要不断上诉,就能混下去,这实际上是不太可能的。与其赖在加拿大不走,惶恐不安,动荡辛苦,不如早日回国接受审判。
杨诚认为,中加两国政府的立场是非常一致的,应该说都想尽快将他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