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记者黄康温【“选票是方是圆,是白是黑我们都还不知道,这个村委主任就选出来了。”8月29日,横县长寨村的许多村民提起一周前的村委主任选举时,颇为气愤又感到无奈】
村民未投票 主任已选出
8月29日上午,记者来到横县长寨村西联屯。“我们27组的近百名村民都没能投票。”在地里摘茉莉花的一位村民苦笑着对记者说,当天上午他被通知到村委参加村支书选举,才知道村委主任已经于一个多星期前选出来了。“我今天上午才可以投票选举村支书,而我作为村民投票选举村委主任的权利却被剥夺了。”旁边的许多村民也七嘴八舌地说,村里的这一届村委主任选举,他们没有得到选民证,也不得去参加投票。“我们家3个有选举权的成年人都没能投票,选举权不知被谁抢去了。”30多岁的廖××一番话,引起村民们的同感。村民们说,一到选举,这些村委主任、小组长们就自己选自己,他们不敢开会通知全体村民参加,而是几个人私下操作,自己填写全村村民的选票。
“我们要求重新推选候选人,重新选举。”一些村民说,村委主任是带领村民致富奔小康的带头人,现在他们连选民证和选票都没见着,村委主任就选了出来,这太离谱了。
选委委员称 村民太忙了
当天下午3时,记者找到了刚当选的长寨村委委员胡崇光。
59岁的胡崇光介绍说,刚当选村委主任兼村支书的谢育沛不在家,但他知道谢育沛以2500多票当选,“长寨村约有选民3091人,我这个委员获得的选票是2727张。”但胡崇光已想不起选举的具体日期,只好打电话给村文书。村文书赶过来后介绍说,村里的选举是在8月20日上午进行的。不过,胡崇光和村文书均表示不知道当时的选举情况,“因为我们是候选人,所以不在选举现场。”在记者的一再要求下,胡崇光和村文书又找来了当时主持选举的胡适安。胡适安介绍说,选举在村里的操场进行,当时负责监票、计票的有四五个人。记者问一共有多少村民参加投票,胡适安和胡崇光等人都说不出来。
胡适安承认,当天村民们并没有参加选举,西联屯的9个村民小组880多张选票,都是由他们及几个小组组长填写的。“我是22组的,我填了74张票。”胡适安说。随后赶来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胡光兴说,他是20组的,他一人填了75张选票。
“长寨村有4个自然村,其他村也都是这么选举的。”胡适安等人说,由于村民们摘茉莉花太忙,他们捧着投票箱挨家挨户去劝村民投票,但村民都叫他们帮投票,“因此我们便让每个小组长帮队里的村民投票”。
胡光兴强调说,现在的村民对村务不热心,“如果开会动员村民来投票,村里上千人,来的不会超过100人,因此我们便帮他们填选票了”。
被胡适安等人定为党员代表参与选务工作的陆开金也承认,他所在的27组仅有他一个人被叫去投票,其他村民都没有去。“他们给了我80张选票,从8个候选人中选1个主任、1个副主任和3个委员,我花10多分钟便按他们的要求投完了票。”他说。
镇政府派人调查 将妥善解决问题
许多村民对不让村民选举而叫小组长“帮”填选票的做法感到十分不满。“其实他们可能也是被人利用。”41岁的村民胡××说,当天上午他亲眼看到胡适安责怪陆开金,说陆开金这个党员代表不按他们的交待填选票,并当场涂改了几张,后来旁观的村民说这样乱改选票不合法,胡适安等人就说拿回家去改。
“我们都想不通他们为什么要这么搞,村委主任选举都不让村民投票,难怪他们自己选出来的村干难以让村民信服。”胡××说,村干选举应该推选一些年轻有为的人当候选人,但他们村多年来都是几个老村干轮流“坐庄”,不愿意让新人冒头,村民对此颇有微词。
当日下午,记者在路口遇到了开着摩托车的一位村民。这位村民告诉记者,在村委主任选举前后,一些村民找到他,要求他向有关部门反映长寨村不让村民投票选举村委主任、副主任和村委委员的问题,但他们的反映尚未有结果。“这些村干很会对付上面,每当镇里来人了解情况,他们便叫自己的亲戚充当村民代表去说话。”8月30日,横县横州镇政府办公室主任蒙有福表示,他们将与当天监督长寨村选举的一名党委委员和驻村代表核实情况。
8月31日晚上,长寨村村民告诉记者,当天镇里已派人到村中调查了解情况。
9月1日下午,横州镇党委副书记王克律介绍说,8月31日,镇里的调查小组对长寨村19组、22组等几个村民小组的部分村民进行调查,村民向调查小组反映的情况基本上与记者调查的情况相符。目前,该镇正与县里有关部门就长寨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镇里将制定出一个方案,妥善解决这一问题,请长寨村村民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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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选举相关法律法规摘要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第十二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十四条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第十五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对外出的选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20日发出通知,在选举日未能回村参加选举的,可以事前以委托书的形式委托正式候选人以外的选民投票。
接受委托投票的选民,不得接受超过3人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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