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6小时出血无人过问,新生儿十几分钟窒息没人理睬;中医师坐诊妇产科超范围诊疗;主任医师开禁药夺人性命。1332名职工中,竟然有164名没有经过执业注册;争做“创收”户,公益医院赢利为先……
小浩天今年两岁了,但他只会说一个字“不”,其他什么都不会说。爸爸李贵山将妈妈的照片递给小浩天,他不认得妈妈。小浩天不知道母乳的滋味,不知道被妈妈抱的感觉,他从出生那刻起,就没有享受过母爱。
主任医师开出孕妇禁药
2003年9月10日,李贵山陪同妻子韩丽华来到吉林公主岭市中心医院妇产科生产,这一天离韩丽华的预产期还有几天,不过妇产科的医生告诉李贵山,最好让他妻子提前生产。
“医生说我妻子是高龄产妇,不提前生产孩子就会在肚子里喝粪水。”李贵山说。
为了催产,当时妇产科的副主任温玉桃在处方上开了两片药物“米索”,并让李贵山从外面的药房买回来,然后由经治医生姜敏杰将其中1/4片放到了韩丽华体内。此时是9月10日晚上9点多。
放入“米索”后,李贵山和妇产科的医生都在等着韩丽华生产。
然而,一个多小时后,让人担心的事情出现了。
晚上10点多,韩丽华开始肚子疼,顺着大腿往外淌血。
李贵山说,看到这样的情况,经治医生姜敏杰赶紧找来了妇产科的主治医生关亚盟和助产士张桂珍,可这两个人来看了看,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就走了,她们说产妇肚子疼和流血都是正常现象。就这样,韩丽华又坚持了3个小时,熬到了第二天凌晨1点。
此时,韩丽华已经疼得受不了了。姜敏杰去找关亚盟和张桂珍。关亚盟和张桂珍来了之后,就站在门口瞅,张桂珍说今天不是她的班,关亚盟说一点儿也不会来事儿,她们亲眼看着韩丽华淌血,就是不接生。直到将近凌晨4点,医院妇产科的医生才给韩丽华接生,到这时,韩丽华已经流血6个多小时了。
很快,孩子出生了,是个男孩,出生后10分钟没有啼哭声。
事后李贵山才知道,孩子当时十几分钟不会哭是由于窒息,而在孩子窒息的这十几分钟里,医院竟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就在这个时候,李贵山的妻子出事了。
李贵山说:“我媳妇说我下边身上怎么这么热乎呢,好像有东西,姜敏杰一下把我媳妇的被子就掀开了,掀开我就瞅着,两腿中间就有很多血,卫生纸给堵着,血都淌开了,就往外流了。”
韩丽华已经血流如注,医生和助产士却没有立刻输血、做手术的意思,而是磨蹭了好一阵子之后,才让李贵山去医院的血站取血,于是李贵山心急如焚地赶往医院血站。
李贵山说:“进了血站了,我没有钱啊,兜里400多元钱,要我取800CC的血,两袋血,这钱不够啊,血站的人就不给拿,他说你没钱我不能给,后来我就给他磕头,我管他叫爷爷,他说那也不行,一直等到我们家的钱拿来,姜敏杰拿一袋血先跑去,等到我回到楼上的时候,我媳妇已经死了。”
到底是谁的责任
妻子已经离开人世,孩子一出生就没有了母亲,后来,这个来之不易的男孩被诊断为缺血缺氧性脑病、脑性瘫痪和先天性白内障。李贵山不明白,从前一天晚上9点多妻子开始出血,到医生采取措施,中间经过了6个多小时,他看到了妻子的无助,看到了医生的冷漠,他不明白,妻子为什么会惨死在医院。
李贵山找到了吉林省公主岭市中心医院,可医院的说法却让他万万没有想到。
公主岭市中心医院强调,小浩天的妈妈是死于“羊水栓塞”,责任在小浩天的妈妈自己。“羊水栓塞”是什么意思?李贵山不懂。尽管不懂,但他觉得,妻子本来好好的,之前也没有任何不好的征兆,也就在生产之前服了医生开的一小片儿药,怎么就忽然死在了医院呢?
李贵山向吉林省医学会提出了申请,请求医学会对妻子的死因和儿子脑瘫的原因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004年8月11日,鉴定结果出来了:韩丽华的死因是子宫不完全破裂,产后出血、失血性休克。公主岭市中心医院的医疗过失和韩丽华的死亡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及当事医务人员负完全责任。李贵山儿子缺血缺氧性脑病、脑性瘫痪的原因是,医院产前使用药物不当,新生儿生后窒息抢救不及时,构成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医院及当时医务人员负主要责任。
吉林省的医疗事故鉴定报告认为,医院给韩丽华使用“米索”,违反了用药和诊疗常规。“米索”是一种子宫兴奋药物,是孕妇禁用药,而公主岭中心医院妇产科的医生恰恰给即将临产的韩丽华使用了“米索”。
医疗事故鉴定书上显示,在使用“米索”后,韩丽华在产前、产时的6个多小时里一直都在流血。而在这6个小时中,医院却一直没有仔细检查,没有发现产妇宫缩过强、子宫先兆破裂和子宫破裂的症状,以至没有及时处理。医疗事故鉴定书上还显示,医院对韩丽华产后出血的原因也观察不细,以至诊断错误,未能及时输血、手术,失去抢救时机,最终导致了韩丽华的死亡。
小浩天的妈妈就这样离去了,她没有来得及看上儿子一眼,没有给孩子哺喂一滴乳汁,小浩天也没能享受到妈妈一天的爱,而且小浩天也永远都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
27个“中心”医院里的“创收大户”
如果医院不违反用药和诊疗常规使用“米索”,如果在产前、产时的6个多小时里中能仔细检查、及时处理,如果产后能够及时输血、做手术,这三道关把好任何一道关,小浩天都不会失去妈妈。小浩天的爸爸不甘心,他向吉林省四平市卫生局反映了情况。今年6月,四平市卫生局专门派了一个调查组对公主岭市中心医院进行了为期5天的调查。
这家眼睁睁地放过了一道又一道关,一步步将小浩天的妈妈推到鬼门关的公主岭市中心医院到底是怎么了?
四平市卫生局在对公主岭市中心医院的调查中发现,在小浩天的妈妈和小浩天的医疗事故中,涉及的医务人员一共有5名:经治医师姜敏杰,主治医师关亚盟,妇二疗区代理副主任温玉桃和助产士张桂珍和妇产科副主任王焱容。然而,经治医生姜敏杰注册的竟然不是妇产科,而是中医师。
四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指出,中医师的资格却从事西医妇产科的接生诊疗活动,这属于超范围诊疗,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更让人震惊的是,四平市卫生局调查后还发现,公主岭市中心医院使用的非卫生技术人员远远不止妇产科的姜敏杰这一人,在医院的1332名职工中,竟然有164名没有经过执业注册,却在从事医疗活动,占到了医院职工总数的1/10还多。
四平市卫生局的调查人员惊讶地发现,这家医院竟然在大门前挂了27个“中心”的招牌,而这27个中心招牌中,除了急救中心外,其他26个都没有经过卫生部门的审批。
公主岭市中心医院院长解释说,挂这么多中心是为了争抢市场。只能通过这样的途径进行宣传,好像中心比较时髦,比如体育中心、理发中心、会议中心等等。
除了26个乱挂的中心外,公主岭市中心医院作为一家国有非盈利性的二级医院,却几乎将所有的科室都进行了内部承包,经济核算及分配原则与诊疗科室或医务人员的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甚至医院还在2004年评出了三个“创收”大户。
四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表示,这个评比比较意外,或者是特殊,作为医院,它的科室应该是以社会效益为主。
更为严重的是,除了承包给内部职工外,公主岭市中心医院甚至还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将科室承包给了外来人员。例如,医院曾经和徐州忠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医院的血疗中心承包给这家公司。
协议上显示,由医院提供门诊用房、病床,协助申报开办专科及医疗宣传广告手续,并提供正规发票和一次性卫生材料等,公司则每一个月给医院交纳1000元钱管理费,自己聘用医生、护士以医院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但是,血疗中心聘用的医生、护士却并不正规,擅自使用了3名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
除了血疗中心,公主岭市中心医院皮肤性病科室的主任也坦言,他们科室也曾经承包给了一个叫刘志武的人,承包的理由还是收入问题。“开不出工资啊,一个月100元钱都开不了,性病(科室)那时候谁也不来,他们来承包,我们能发点钱,我们也觉得挺好的。”
四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指出,医院一切向钱看,单纯追求利润,这是不符合公益性医院办院方向的。
混乱的药品管理
很难想象,竟然就是为了钱,一家国有的二级医院就将科室违法承包了出去。而在药品的管理上,医院则是更加混乱。
6月13日,四平市卫生局在对医院的现场检查中,竟发现透析室的抢救车上的多巴胺等共19种126支备用抢救药已经超过有效期。这些药一旦给患者用了,可能会影响疗效,甚至造成医疗事故。
在这次检查的一个多月后,8月18日,记者又和吉林省卫生厅和四平市卫生局的执法人员来到了公主岭市中心医院的皮肤性病科室的药房,结果发现,这个所谓的药房简直就像废品站,里面的碳酸氢钠片、过氧化氢、强力碘、女性用的一次性拭子等十几种药品都已经过期,一次性的针管甚至没过期和过期的混放在一起。
公主岭市中心医院院长表示,我们在日常管理和检查过程中,有时候也忽略了这一块儿,所以造成了这类事件。
当记者询问院长是否知道皮肤性病科室药品比较混乱的情况时,院长的回答是———不知道,不但我不知道,我听我们副院长说,他也不太清楚。
在对公主岭市中心医院进行调查后,四平市卫生局对该医院进行了罚款,并责令医院立刻改正违法违纪行为。(央视《生活》栏目供本报专稿)
编后
对老百姓来说,医院就是救死扶伤的圣地,医生就是救死扶伤的天使。当病人躺到了医院的病床上,看到了穿着白大褂的医生,就会感到抓住了救命草,心里能点燃生命的希望。然而,非法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药品管理混乱等问题的存在,如何能让患者放心?
当前非法行医现象非常严重。不管是黑诊所,还是承包科室,基本都是一无药品、二无器械,租一间房、买一张桌即可开张接诊。卫生执法部门进行查处时,除没收其药品、器械外,无权控制非法行医者本人。近两年随着打击力度的增大,非法行医者的“应对战术”也在逐年提高,诊室内多为空药盒、破桌椅,查处后其损失极小,根本无法达到惩戒目的。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指出,非法行医者的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他们不惜采取各种手段欺骗患者,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败坏了政府和医务人员的形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查办典型案件为突破口,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下决心关一批违法医疗机构、抓一批违法行医者、处理一批违法卫生行政人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坚决遏制非法行医泛滥的势头。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四个月来,成果喜人。人们期待着在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医疗环境能有质的改善,医风医德得到全面提升。
链接
什么是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是指以下非法现象:未取得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就是人们通常所指的黑诊所行医问题;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承包、承租医疗机构科室或房屋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的行为。以上各种现象又可以同时交叉存在。
通俗地讲,非法行医问题主要就是黑诊所和正规医院承包科室问题,而在这两处行医的人员绝大多数又是无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员。
非法行医致人死至少判10年
司法解释规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具有造成突发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贻误诊治或者造成交叉感染等严重情节的,以非法行医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刑法第336条第1款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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