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日电 原劳动部副部长、国家劳动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于光汉同志(正部级),因病于8月11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3岁。
于光汉逝世后,胡锦涛、曾庆红、罗干、贺国强、王刚、宋平等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
于光汉(原名李怀珠)1912年生于河北省平山县。1930年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931年领导创建了平山第一个中共党支部。1935年后历任尧内工委书记、直南特委宣传部部长。抗日战争爆发后,历任晋冀边区特委军事部部长、冀西游击队政训处主任、冀南区党委组织部部长、冀鲁豫省委组织部部长。1939年奉调到延安中央组织部地方科,后在延安中央党校一部学习,任第五支部书记。抗日战争胜利后,历任齐齐哈尔市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市委书记,嫩南省委秘书长、龙江特委委员兼林甸县委书记。沈阳解放后任中共沈阳南市区委书记。
新中国成立后,于光汉先后担任政务院人事部二局局长,劳动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劳动总局副总局长、党组副书记。1984年,任第一任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主任,是我国老龄事业的开创者之一。他提出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工作方针。
于光汉还是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