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据加拿大国家通讯社报道,加拿大最高法院在北京时间昨晨正式拒绝受理赖昌星难民上诉案。中国驻加拿大使馆新闻发言人昨晨告诉记者,他已得知赖昌星的上诉案被加拿大最高法院驳回的消息,但还没有接到官方的正式通告。
最高法院拒绝受理
报道称,中国远华走私案主犯赖昌星今年4月的难民申请被拒绝后,于6月提出上诉。按惯例,最高法院本来无须对其拒绝受理上诉的决定做出任何解释,不过这次最高法院却做出了简短解释。
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表示:“赖昌星及其妻子曾明娜不值得信赖,他们所提供的证词也不可靠。赖昌星是一个普通的罪犯,所以不能受到难民保护。”
将作遣返风险评估
一位法律专家表示,这是赖昌星难民申请被拒案最后的司法渠道。现在,赖昌星一家将会被交由移民暨难民局做遣返前风险评估,大约需要6个月。如果所有的风险都被否定,加方将会采取遣返行动,最快需要9个月的时间。
赖昌星的律师马塔斯在接受法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我知道赖昌星一定会很失望。”他说,前加拿大工业部长洛克曾在一封信中指出,赖昌星案件对加中贸易十分重要。他强调说:“案件已给加中经济关系带来影响,加拿大在贸易及旅游方面付出了代价。”
遣返中国可能最大
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杨诚认为,赖昌星的可能去向有三种。
一种将其遣返到香港,因为他是从香港进入加拿大的。但香港特区政府认为他在香港的居民身份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所以可能会以此为理由拒绝其入港。
第二种可能是逃到第三国。不过,基于赖昌星目前在加拿大处于被监视居住的状态,他逃往第三国的可能性也不大,而且中国已经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一般国家不可能收留他。因此,杨诚认为赖昌星被遣返回中国内地的可能性最大。
离婚转移财产
另据《星岛日报》报道,赖昌星之妻曾明娜于去年5月向法院申请与其离婚,并要求取得3名子女的抚养费及分家产等。申请在今年6月21日获批准。
法官判曾明娜获得目前居住房屋的产权,子女的抚养费则搁置审理。
据熟悉移民及难民事务的律师指出,赖昌星离婚之后,如果他要被遣返,他的财产不会被全部没收,他会把他的财产转移到妻子名下。另外,离婚之后即使被遣返,曾明娜及其3名子女也不会被同时遣返。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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