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此举意在转移财产其律师表示还将设法赖下去
加拿大最高法院9月1日拒绝就中国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首犯赖昌星的“难民”身份认定一事举行复议听证。以此方式,这一加拿大最高司法机构维持了移民和难民法庭以及联邦上诉法庭先后作出的裁决,即赖昌星不具备“难民”资格。就此,在司法层面上,赖氏及其律师用尽了所有上诉途径。
悄然离婚目的为转移财产
此外的一则消息也备受关注。据加拿大《环球华报》9月2日报道,赖昌星已经悄然离婚。其妻曾明娜于去年6月向法院申请与其离婚,并要求取得3名子女的抚养费及分家产等。申请在一个多月前获得批准。法官判曾明娜获得目前居住房屋的产权,子女的抚养费则搁置审理。
律师指出,有难民申请的人,如果和当地人再婚,申请人就有人道理由留下。而赖昌星离婚之后,如果他要被遣返,其财产不会被全部没收,因为他的财产可转移到妻子名下。离婚之后即使被遣返,曾明娜及其3名子女也不会被同时遣返。
再次想“赖”
9月1日,加拿大公民身份和入境事务部发言人洛伊丝·赖默女士发表评论,认为“这为递解他(赖昌星出境)做好了准备”。
不过,赖氏的律师马塔斯寄希望于入境事务部在遣返非法移民前所作“风险评估”。这名律师不顾法院先前所作认定,继续非议中国司法体制,认为赖氏遣返后将受到“政治迫害”。
针对赖氏及其律师的想法,赖默说,在接受“风险评估”的所有非法移民中,一般只有大约5%还有可能留在加拿大。不过,评估结果如果不利于非法移民滞留,这些人还可以向联邦法院提起上诉。
加拿大著名洛厄律师事务所的难民事务法律专家安德鲁·罗迪卡先前向中国记者解释说,赖氏案如果因为当事人及其律师就“风险评估”结果提起上诉而从政府部门再次返回到司法机构,还有可能耗费1至2年时间。
而马塔斯9月1日表示,即使在加拿大穷尽了所有让赖氏逃避遣返命运的手段,他也会向联合国相关机构递交“陈情书”,力图让赖氏继续置身加拿大。
加头疼这个“烫手山芋”
赖昌星的律师马塔斯在接受法新社记者采访时说,前加拿大工业部长洛克曾在一封信中指出,赖昌星案件成了加拿大的“烫手山芋”,严重影响了加中贸易。他强调说:“案件已给加中经济关系带来影响,加拿大在贸易及旅游方面付出了代价。”晓安(新华社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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