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夏令 通讯员 符信) 为深刻吸取8月7日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以下简称“8·7”事故)的惨痛教训,广东省政府决定全省煤矿立即依法进行停产整顿,坚决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用铁的手腕,坚决遏制我省重特大事故频繁发生的态势。
省政府对全省煤矿依法进行停产整顿的决定已经实施大半个月,目前工作进展怎样?效果和社会反响如何?带着上述问题,记者于9月4日采访了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人。
122对煤矿被依法关闭
记者:能否先概括性地介绍一下省政府对全省煤矿依法进行停产整顿以来所取得的工作成果和社会反响情况?
答:经过各级政府的艰苦努力和细致工作,目前,全省所有煤矿已一律依法停产整顿。清远市51对证照不齐的煤矿已全部关闭,梅州市有5对无证照、证照不全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法矿井已关闭炸封,8月27日又公布对39对证照不齐的煤矿实施关闭。韶关市在前期自行关闭9对煤矿的基础上,又关闭了18家煤矿。三市正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煤矿整治工作。
从各地反映情况看,省委、省政府的决定是正确的,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地方各级政府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广东煤矿规模小质量低
记者:我省为什么要作出煤矿停产整顿并逐步依法关闭的决定?有什么样的考虑?
答:我省是在对全省煤矿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摸清底细之后,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作出了煤矿停产整顿并逐步依法关闭的科学决策。通过调查核实,我省现有煤矿共253对,其中韶关市111对、梅州市91对、清远市51对。经核查,韶关市111对煤矿中,“三证一照”齐全的仅有2对(均为高瓦斯矿);清远市51对煤矿均为证照不全的煤矿;梅州市91对煤矿中,“三证一照”齐全的有29对,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45对,原撤消《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正在重新评审的19对,没有《煤炭生产许可证》的1对,没有《采矿许可证》的9对,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24对。
考虑到我省煤矿规模小、质量低,属国家煤矿产业结构调整淘汰的范畴,煤炭产出占我省GDP比例小,且大部分煤矿证照不齐全、开采技术落后,安全生产条件差、环境资源破坏严重的特点,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我省决定逐步依法关闭煤矿,促进产业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