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硕君)昨天,上海市工商部门公布了对本市超市(大卖场)、星级宾馆以及食品商店的月饼销售情况的检查结果,发现星级宾馆和商场月饼销售存在的问题相对较多,违规搭售、“高价月饼”等现象依然存在。
环龙商场、友谊商店、久百城市广场地下商场、克莉丝汀饼屋高雄店4家商场(店)销售内含其它商品的月饼。在1份广东荣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月饼商品目录单中,检查人员发现其中5款月饼盒内分别配有茶叶、咖啡、红酒等商品,最贵的一盒“开元盛世”月饼,标价1080元,内装4只月饼外加1瓶“XO”的洋酒。上海广场长城假日酒店、上海万豪虹桥大酒店、斯波特大酒店、金沙江大酒店、国际饭店、兰生大酒店等7家宾馆销售自制的盒内配有洋酒、工艺品、茶具等商品的月饼。新锦江大酒店推出的价格599元的特级月饼套餐,还配有大闸蟹六只(定点、定时提货)。另外为了规避相关的法规,一些宾馆在搭售方面操作更加隐蔽。除了生产一两百元的经济型月饼外,还特别准备了存放红酒、茶叶的专用礼盒,改变了以往在月饼盒内配放的方式。
唐山路的海烟商厦唐山店内,检查人员还当场发现了大量宣传“马来西亚品牌‘海外天’清真月饼,具有延缓衰老、清热解毒”的印刷品广告;上海仁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月饼包装上标有“中国名饼”、“全国放心月饼金牌企业”等广告宣传用语,此类广告宣传的内容根据《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均涉嫌违法。对此,检查人员当场要求经销企业撤下此类广告。
非法从事收购、倒卖月饼提货券情况依然存在。检查中发现,部分星级酒店和月饼生产企业印发了月饼提货券,在指定地点提货。在月饼提货点门口,“黄牛”以最低6.5折的价格收进月饼提货券后再加价卖出。
工商部门将对违规搭售、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